19世纪30年代,距离美国独立宣言发表已经过去了五六十年(但从1607年英国在北美建立第一个殖民地算起,殖民地的许多传统已有两个多世纪),时任总统是开创了一个新的民主时代的Andrew Jackson。法国刚刚经过大革命的洗礼,攻占巴士底狱,发布《人权宣言》,吉伦特派、雅各宾派、热月党人、拿破仑相继执政,波旁王朝复辟,七月革命等等都是托克维尔及其父辈亲身经历的动荡和巨变。在路易菲利普的七月王朝建立没多久,托克维尔和朋友博蒙申请以考察美国的监狱制度为目的,离开了法国,在美国停留数月的时间里,托克维尔实地探访、与多位政界社会界人士和普通民众交流、翻阅书籍和文献资料,对美国的政治和社会制度有了直观的感受,并完成了《论美国的民主》上卷。上卷为作者赢得了很高的名声,五年后,他又着手写作下卷,不同于上卷直接描述美国的各项制度,下卷主要讲述了“平等”对于民主社会的一般影响。
上卷的一个重要观点是,早期移民关于人民主权、地方自治的传统对北美殖民地人民有着深远的影响,从美国的乡镇自治、选举制度、人民参与公共事务、陪审制度等很多方面中都可以看出自由传统的痕迹。关于书中述及的许多具体的制度和民情,其实和现在的美国已经有很大的差异了。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也一直在区分哪些情况在今天的美国仍然存在,而哪些情况至今已经发生了变化,变化的原因又是什么(我想,这可以作为在今天阅读此书的一种视角)。变化之处不少,比如当时美国联邦权、尤其是总统的行政权是很弱的,而州权则相对强,但随着罗斯福新政以及两次世界大战、美苏冷战、反恐等的起起伏伏,现在美国总统的权力与当时相比不可同日而语,尤其是从老布什开始实施的总统signing statement以及现在奥巴马的行政令等颇具争议的行为中可以看出,不仅联邦权相对州权有所扩大,总统的行政权相对国会权也日益扩大;再比如在托克维尔看来,美国重视教育的普及,但不重视科研和高等教育的发展,而如今美国一流的高等教育和科研能力已成为它吸引大量人才的重要原因;另外还有最明显的一点,即托克维尔在上卷最后关于黑人奴隶制度的描述显然已不再适合经过了南北战争和民权运动后,种族主义在任何方面都失去了落脚点,黑人在各界名流中都占有一席之地的今日美国。当然,社会发展的连续性决定了如今的美国仍继承了独立之初从制度的顶层设计到人民的思想精神等更深一层的方面,比如出版自由、结社自由、民主制度自身的纠错能力、对法律的尊重、公民意识、权利观念等。
托克维尔并不是民主的倡导者,从全书来看,他爱自由和独立远胜于民主(他所说的自由主要是指政治自由)。按照他的逻辑,民主带来了人人平等,而平等对人的思想、政治和社会制度、民情等各方面都有重要的影响(整个下卷基本都是在论述平等的影响),其中引起了他的较高警惕的两点影响包括:易导致中央集权以及多数暴政,前者是就一般的民主社会而言,而后者则是主要针对美国的民主。
民主国家在制度上趋向中央集权的逻辑是:民主国家人民喜欢接受简明的一般观念,并自然地产生政府直接领导全体公民的概念(而不需要像贵族制国家一样在君主和臣民之间还有各种贵族的次级权力),因而就产生了统一的立法要求。同时,个人忙于操心个人事业,而将公事更多交给国家管理;每个人都独立,因而每个人都软弱无援,不能指望求助于同样软弱和冷漠的他人,于是只能求助于政府;人民反对任何特权,只有将权力集中于国家,只有国家才能服众。正是这些原因一同导致了民主国家自然的中央集权倾向。
而民主国家容易导致多数的暴政这一点,则是托克维尔对于美国民主最大的担心。他认为:多数在美国拥有无限权威,这不仅体现在制度上,也体现在人民的思想和习惯上。无限权威会破坏自由。联邦党人麦迪逊就曾表示:“如果在一个社会中,较强的派系能够利用这种社会情况随时联合起来压迫较弱的派系,那么可以断言。这个社会将自然而然地陷入无政府状态,是软弱的个人失去抵抗较强的个人的暴力的任何保障。”托克维尔引用了联邦党人的观点,并且认为民主的最终目的是保护少数和个人的权利,而多数的权威是对这一目的的最大威胁。不过,他也指出了美国社会存在对于多数暴政倾向的缓冲和约束制度,比如不存在行政集权(托提出了政治集权和行政集权的概念,将前者界定为对全国性事务的领导权的集中,后者大致是指对地方性事务的领导权的集中),法学家的权威,陪审制度等。虽然后来的学者对于这些制度是否能够有效削弱多数暴政时有质疑,但从美国现在的发展情况来看,诚如拉斯基在导言中所说,托克维尔可能过高估计了多数暴政的威胁,同时也过高估计了他提出的缓冲机制的作用。
我读的同类型学术著作不多,因而全程带着拜读的态度。最令我佩服的是,年仅二十多岁的托克维尔在美国,固然能有很多机会和重要人物交流,但毕竟全程只有几个月的时间,他就能从一个外国人的角度写出关于美国社会多方面的分析。当然很多观察是基于作者的直观印象,他也有许多观点是有失偏颇的,但如果是我,恐怕在任何一个国家呆上十年半载,也不一定会有如此全方位的观察(也许对于吃喝玩乐的地图,倒是可以写出本书了…)。更难得的是,托克维尔本身是带着学习美国的态度去游历的,在写作中,他时时不忘法国,不忘欧洲,可以说关于贵族制和民主制的对比,关于没有经过革命直接到达民主的美国和有着贵族和君主制传统的法国的对比贯穿了整本书,这一方面方便了欧洲读者的阅读,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学术界和制度设计者的思考。托克维尔在上卷自序中就说过:“我们把视线转向美国,并不是为了亦步亦趋地仿效它所建立的制度,而是为了更好地学习适用于我们的东西;更不是为了照搬它的教育之类的制度,我们所要引以为鉴的是其法制的原则,而非其法制的细节。”
站在今天看此书,我有些未完待续的感觉,有许多问题作者没有讲清楚,更重要的是,作者得出的结论都是基于逻辑的推演,而缺乏数据和实证的支持,这当然也是同时代几乎所有学术专著的特点,托克维尔因条件所限而无法完成的许多论证是否能在今天有一个更加丰富,更加有力的答案,这是我最关心的。
最后,给译者点赞。这本书本身在表达上不太像学术专著,通篇文字优美,甚至可以说有些啰嗦,而且许多概念混淆不清。董老先生的翻译很棒,让我这个不怎么读西方学术专著的人都看懂了,致敬。
以上,是第一遍读后的总结和感想。我想我会再读第二遍的,下次也许会有新的视角和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