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现实的欢乐缺乏正确的认识,对幻想的欢乐充满无知的虚荣,导致爱情的中途夭折

Middlemarch人物众多,但主线是三段婚恋关系,多萝西娅与卡苏朋、利德盖特与罗莎蒙德、弗莱德与玛丽。前两段都是悲剧,为何如此?站在两位女性,即多萝西娅和罗莎蒙德的角度,她们的悲剧来源于最初对于爱情和婚姻的预期就是错误的。

先来看多萝西娅。这位十几岁的小姐与整个小镇的同龄人相比有些特别,她聪明,喜欢思考,渴望知识,有虔诚的宗教信仰,不在乎自己的外表和首饰,关于如何经营农场有着自己的想法并且很想付诸实践,艾略特描写她「总是凭言语和态度作出判断,而且毫不迟疑,正如跟她年龄相仿的其他少女一样。符号只是可以计量的小东西,但对它们的解释却可以漫无止境,对于天性温柔热烈的女孩子,每个符号都能唤起惊讶、希望和信仰,使它变得像天空一样广大,而以知识的面目出现的一丁点儿颜料,便可在这天空中化成一片彩霞。」对于她这样的天性来说,「修身养性的狭隘说教,无关紧要的社会活动,不过是在深山幽谷中徘徊, 在曲折的小径间行走,而这些小径像迷宫一样,周围筑有高墙,不能通向广阔的世界。她想越出这个范围,便势必引起别人的非议,认为那是偏激和不守本分。凡是她认为最好的事,她总要弄个一清二楚, 深信不疑;对于一切准则,她也决不仅仅口头承认,不想付之实施。她还把她的全部青春热情灌注在这种心灵的饥渴中。」她所向往的婚姻是能够「帮助她,让她摆脱年幼无知的困境,自觉自愿地接受指导,走上庄严崇高的道路」的婚姻,因此,她被大她几十岁、知识方面似乎碾压她的卡苏朋牧师深深吸引了。这位老学究一直在潜心研究学术,试图憋出恢弘巨著,他的希腊文、拉丁文、希伯来文等多方面的造诣以及严肃的说话风格在多萝西娅眼中都成了最迷人之处。于是,他们力排众议结婚了。(但是这里的众议主要是年龄上的差距,以及外人对于卡苏朋过于严肃的粗浅认知,比如多萝西娅的妹妹西莉亚就一直说卡苏朋死气沉沉,没有任何人提及这段婚姻其他的不合适)

从罗马蜜月开始,问题就出现了。卡苏朋去罗马主要是为了搞自己的研究,他对新婚妻子说:「你势必有不少时候会感到孤单,因为到了罗马,我不得不充分利用我的时间,如果你有一位同伴,我就可以更自由一些。」听到这样的话从自己丈夫的口中说出,多萝西娅虽然有些难受,但在这段蜜月中,她不断安慰自己:「我的丈夫既然比我高出不知多少,我怎能没有一点自知之明,知道他需要我不如我需要他。」他们的婚姻从一开始就建立在双方不平等的基础之上,多萝西娅婚后不再考虑过去畅想的农场改革,她唯一的追求成了支持自己丈夫的梦想,「要是我能用我的一生,帮助某个人完成他的伟大事业,减轻他的负担,我就心满意足了」,于是她成了他的秘书、抄写员、朗读员,而在这个听起来很玄乎很厉害的巨著之外,他们作为一对夫妻的爱的互动少得可怜,怀着满腔热情的她接触到的是一颗冷若冰霜的心,她的内心自然苦闷。

时间慢慢过去,多萝西娅也开始意识到自己的丈夫只是看起来充满学识,而在性格方面除了对感情没有回应以外,更重要的是他自己内心的缺乏自信和妄自尊大。卡苏朋害怕在妻子面前承认自己的无能,毕竟妻子在她眼里一直是远远不如自己的,他希望在妻子面前保持高大形象。

多萝西娅关于卡苏朋和这段婚姻的幻想最终破灭。

许多德雷莎降生到了人间,但没有找到自己的史诗,无法把心头的抱负不断转化为引起深远共鸣的行动。她们得到的也许只是一种充满谬误的生活,那种庄严的理想与平庸的际遇格格不入的后果,或者只是一场失败的悲剧,得不到神圣的诗人的歌咏,只能在凄凉寂寞中湮没无闻。她们企图凭模糊的启示, 在错综复杂的人生中,寻找一条思想和行为一致的高尚道路;但是到头来,在世俗眼中,她们的种种努力只是缘木求鱼,劳而无功。她们的她们的热情只得在朦胧的理想和女性的一般憧憬之间反复摇摆,结果前者被贬斥为多余的幻想,后者被指责为背离了信念。那阵阵的叹息,也只得徒唤奈何,消耗在重重阻力中,而不是倾注在任何可以永垂青史的事业上。

那是因为在婚前,一切带有临时性质,仿佛只是一场序幕,以致品德和才能的个别实例,也被当作了丰富的宝藏,似乎到了婚后,它们便可在广阔的天地中得到充分表现。但是一旦跨过结婚的门槛,希望便集中到了现实上。在你登上结婚的汽船开始航行时,你不能不发现,你的面前并没有路,你找不到海洋,事实上,你只是在一个封闭的水坞里打转。

再来看罗莎蒙德。同样是一位十几岁的女孩,罗莎蒙德和多萝西娅不同,她是小镇上最漂亮的女孩,家境尚可。她对于感情的追求比较简单,她喜欢的是镇上来的”他者”利德盖特医生。这位外来的医生带来的是全新的医学观点,想在小镇大展宏图。不过,罗莎蒙德并不在乎这些,她喜欢的是利德盖特的贵族身份和最简单的,”他和镇上的人不一样”的这种感觉。所以在他们结婚以后,了解到更多利德盖特的医生职业习惯和忙碌工作但实际收入并不高,甚至逐渐负债累累,这些都打破了罗莎蒙德对于婚姻的浪漫想象。当利德盖特的收入不足以让罗莎蒙德继续过着仆人众多、餐盘精美的生活时,她再也无法忍受了。

而这里,除了经济上的因素以外,关于罗莎蒙德,艾略特还特别提到了她婚后的”精神出轨”,拉斯迪拉夫来她家听她弹琴,她开始在心中构建一段与拉斯迪拉夫的偷情故事,她幻想并且慢慢自己相信,拉斯迪拉夫是爱着她的,这种虚无缥缈的关系给她被日常琐事围绕的生活增添了一些浪漫。她并不会真的把自己的想法付诸实践,她只是需要多一些寄托。

罗莎蒙德对她的婚姻的不满,在于结婚本身所造成的状态,在于它需要自我克制和容忍,不在于她丈夫的为人如何。

用艾略特引用的帕斯卡尔的话说,「对现实的欢乐缺乏正确的认识,对幻想的欢乐充满无知的虚荣,导致爱情的中途夭折」。人们在走入爱情和婚姻前总是怀着某种期待,试图从婚姻中获得一些什么,而对于这类预期问题的回答,通常决定了婚后的实际感受究竟如何。求仁不得仁,可能是因为最初求的仁就需要质疑。反过来说,如果清楚地知道自己所求为何,那么在寻找的过程中自然就会格外留心。

看,我现在也成了这么功利的人。

了解梁启超和那个时代的一扇窗

和大多数国人一样,过去我对对梁启超的认识停留在语文课本里的「少年中国说」和历史课本里的「变法通议」和「百日维新」里。从许知远说自己要开始写梁启超开始,我就在关注,他说梁其实是那个年代的世界主义者,虽然《青年变革者:梁启超(1873—1898)》里这种感觉还不明显,但我突然对梁的一生更有兴趣了。

在出差广州的来回航班上看完了新会人梁启超的第一部,不无巧合。看完以后,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这个新会神童、起初也以科举为毕生追求,浸润于封建社会传统的年轻人,受到了康有为的影响,又目睹了自视为天朝上国的清王朝在曾经的小日本面前不堪一击,转变成坚决废科举的维新派。以及,对于自己的老师康有为,这样一位极其擅长演说(或者说煽动)的异类,而在维新正式宣告失败前就逃离北京的人,梁究竟抱着怎样的态度?(在阅读过程中,我觉得许知远个人对康有为是持保留态度的。)当然第一部主要还是表现了梁对康的支持认可和追随,期待第二部。

虽然是历史书写,许知远的个人风格还是很重的,全书涉及人物众多,除了康梁以外,对李鸿章、翁同龢、慈禧、光绪、恭亲王、谭嗣同、严复、汪康年等人或多或少的描写都颇生动,对于宏大场面的描写也很紧凑。当然,我不觉得许知远的个人风格是历史书写的缺点,至少他打开了我了解梁和那个风云际会的变革年代的一扇窗。感谢!

最后,说一些题外话。在那样一个「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时代,每个身处其中的年轻人都那么有活力,充满开眼看世界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并且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即使不成熟不可行,那样的社会本身,就令人神往。而现在……

女性需要怎样的解放?

连着读了三本鲍德里亚,《美国》《消费社会》《符号政治经济学批判》,后两本是连着他的「物体系」理论一路顺延下去的,而 《美国》 相对更独立,不过正如张一兵所说,鲍德里亚对「物」的批判态度是延续的,从理论的层次来说, 《消费社会》 更多是描述现象,而《符号政治经济学批判》则更加深入,提出了「符号政治经济学」的名词并且给予了深刻的批判,并形成了他自成一体的理论逻辑。

对于他的理论,我并没有能理清他的逻辑,尤其是我没有弄明白他所说的「象征交换」逻辑,以及「象征」和「符号」的区别,但对于他在《消费社会》里描述并批判的消费主义的现象,我们每个人都身处其中、体验深刻,只不过鲍德里亚从中发展出了「符号」角度的批判理论,而我更想从「女性主义」的视角来看。(这里,我想先解释一点,最近看了一些在语言层次区分男性和女性,从而强调「女性的特殊」的文章和理论,深感认同,准备实践这个理论倡导的减少使用「女性主义」、「她」等等词汇,而用「性别公正主义」、「TA」来代替的建议,但在这里,我更想突出的是女性的部分,所以还是用「女性主义」这个词汇。)

在当代公开的话语体系里,「性别解放」或者说「女性解放」似乎已经成了绝对的政治正确,当然在实际社会生活中,显然没有实现。但是,论及「解放女性」,我们首先想到的是什么呢?是「你值得拥有更好的」,「女子力」,「一双好鞋能带你去你想去的地方」……从「妇女撑起半边天」到「妇女买了半边天」,商家早已认清这一点,购物网站上销量最高的两个门类「女装」、「母婴用品」针对的都是女性这个巨大的消费群体。数不清的广告和宣传,首先解放的是女性的身体和女性的购买力。女性的自我认同似乎只能从先拥有一些可见可触的什么开始。

如鲍德里亚所说,在我们这个社会尚未廓清「解放女性」的基本意识形态层面的含义时,女性的「身体解放」和「购买力解放」让女性再次落入了消费主义的陷阱,「女性通过性解放被“消费”,性解放通过女性被“消费”」,而这也成了商家和当权者(关于这一点,可参考“父权资本主义”的概念)最喜闻乐见的。

个人无法凭借一己之力改变这样的现象,但我们可以做到的是,拒绝所有「消费主义」导向的论述(如李如一所说,关于这点,可以参考一天世界播客第40期)。对抗消费主义,不是对抗消费,我们毕竟不可能回到原始人类的阶段。典型的「消费主义」导向的论述是「贵就是好」,虽然价格确实在一定程度上suggest质量,但除了质量以外,我们还看中商品的「符号」内涵,这也是Veblen effect所指。我在豆瓣上浏览过一个用户的「不买计划」,她实践了多少多少天不买衣服和鞋包,并且放出自己日常穿着的照片,以告诉大家可重复使用的单品的价值。我无意评价这一举动,不过仅实践这一点,显然是不够的。我们需要的究竟是怎样的解放?女性的自我认同,真的只能(或者说,真的能)从外在的物质层面获得么?

这好像又回到了我们每个人面对的「身份认同危机」、「存在主义危机」,这是我最近一两年来持续关注的问题,最近听了几期不可理论的播客也讲到这一点,主播宝婷讲了她自己应对「存在主义危机」的几种路径(参考不可理论第9期),这两天我看了陈嘉映的《何为良好生活》,这些种种都somehow connect the dots.

如果用简单的一句话来说,好像都会归为「实践」。物品不能定义我们,只有我们做的事才能。工作是大部分人确认自我价值的重要方面,我自己就是这样,但在这个分工日益细化的当代社会,我们从事的多数工作都是很难单一地从中获得价值感和意义感的,区别只是流水线的这端还是那端而已,价值可能有高低之分,但远远不够。除此之外,我想我们需要多做一些「创造性」的事,体会创造的乐趣和价值感。

以Joseph Beuys的一句话结尾,“Everyone is an artist.” 这是他最有名的一句话,是被最多误解的。他不是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为一个狭义概念的艺术家(画家、雕塑家、音乐家等等),这显然是不现实的,但他的意思是,我们不应该把「创造力」看成是艺术家独有的,而是应该养成创造性的思维习惯,不仅把它用到自己从事的专业工作中,更是在工作之外,实践自己的创造性。创造性是每个人的基本需求和能力。所以,创造吧!

女性主义视角解读通奸

除了包法利夫人在结婚以前经历太少导致她婚后错把肉欲当成爱情以外,今天正好读到波伏娃在《第二性》里对通奸行为的解释,可作为更为普遍意义上的一种视角:

她丈夫的注视过于习以为常,再也不能激发想象;她需要仍然充满神秘的眼睛发现她是神秘的;必须有一个至高无上的意识面对着她,听取她的体己话,重新激发褪色照片的活力,让嘴边再出现酒窝和只属于她的睫毛的一眨一眨;只有在别人渴望她和爱她的时候,她才是令人渴望的,可爱的。如果她对自己的婚姻几乎是凑合的,她就要在其他男人那里寻找虚荣心的满足:她促使他们加入她对自己的崇拜;她诱惑人,取悦人,满足于梦想被禁止的爱情,满足于想象:如果我想……她宁愿让许多崇拜者着迷,却不愿依恋其中任何一个;她比少女更热情、更大胆,她卖弄风情是要求男人用他的价值和力量在意识中向她证实;由于她深居在家,也就更加大胆,由于她已经成功地征服了一个男人,她玩这种游戏也就不存多大希望,也不用冒多大风险。

……

婚姻由于剥夺了女人的一切肉欲满足,否认了她们的自由和特殊性,所以通过必然的、具有讽刺意味的辩证关系,将女人导向通奸。

以上摘自波伏瓦《第二性II》,郑克鲁译,上海译文出版社

从女性自小被物化的视角来看,她不能像男性一样通过自身的主动行为实现超越,而只能体现为内在性,但是她内心企图超越自己的渴求从未消失,她只能通过外在力量来实现。而在婚后,这种不一致就有可能体现为女性渴求不熟悉的男性的赞美,从而肯定和确认自身的价值,这种寻求见证者的被动行为导向了通奸。

在波伏娃看来,当时的时代背景下,通奸还有一点特殊性在于已婚女性对丈夫的怨恨,因为他们的婚姻通常不是自由的,而是强加的,且丈夫对她实行了性的启蒙,而这一过程通常是给她带来痛苦的,因此她有着更加强烈的摆脱丈夫的欲望。

而在当代,即使是婚姻自由的前提下,体现为他性的女性依然存在,依然比比皆是,所以波伏娃对通奸的解释逻辑依然成立。

美国最高法院关于“淫秽”定义的演变梳理

前两年我一直对美国的宪政历史和司法制度很感兴趣,所以看了不少这类书籍和相关的影视剧。在读美国宪政史的过程中,关于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的边界“的议题就反复出现。不仅仅是”言论“上的自由,在一个现代国家,每一个个体的”自由“究竟应该以何为尺度,才能不与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产生冲突,这个问题至今还困扰着美国社会,持枪、堕胎、发表各种道德上看起来无底线的言论等等,这些都或多或少与自由的边界相关。不过,涉及到色情、淫秽,或者说性自由、性开放这个议题,就不仅仅只和自由有关,它还触及到了理解美国社会历史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即从美国建国之日起,保守(这里的保守就是字面意义上的保守,而不是美国保守主义所倡导的自由的含义)的清教徒传统与日益开放和自由的社会价值演变之间的冲突。

《邻人之妻》中译本刚刚出版时,我就在中信书店里看到了,但并不曾翻开(可能是书名和看起来非常沉重的装帧设计并没有吸引到我),倒是年底时在antipop的播客里听到主播专门聊了一期关于这本书,听起来很有意思,就买来看了。读来最深的印象是全书的线索设计,虽然主要讲50-70年代的美国社会,但作者并没有严格按照时间顺序陈述,而是用一个个丰富饱满的人物故事串起了全书,每个章节的最后都很自然地带出了下一个章节的主人公。并且有些重要人物的故事并不在一章中讲完,读着读着就会发现,诶又回到谁谁谁的故事了。也就是说作者灵活地结合了时间线和人物线,将美国社会几十年的性解放史展现在读者面前。一环扣一环的阅读体验很棒,也得益于流畅的翻译,不错。

最高法院关于“淫秽”定义的演变

这部分依然是我最感兴趣的,也弥补了此前的一块知识空白。所以借此梳理了最高法院判例对“淫秽”一词的定义和态度不断变化的过程:

截至1957年,美国法律中关于“淫秽作品”的定义沿用的是1868年英格兰法律希克林决议:“检验淫秽作品的标准是该作品是否具有使易受不道德影响和可能拿到此类出版物的人堕落、腐化的倾向”,因此在自己创办的杂志上刊登或出版《尤利西斯》《查特莱夫人的情人》等当时的禁书的塞缪尔罗思被认定为有罪。

1957年塞缪尔罗思诉美利坚合众国案中,罗思虽然依然败诉,但布伦南大法官提出的”淫秽作品没有任何社会价值“的定义可以解读为,”一本书或一部电影只要提供一点点社会价值,就可以逃脱审查。”罗思入狱了,但因他而生的“罗思定义”却帮助许多原本被禁的小说和艺术电影被解救了。1962年“手册企业公司诉戴”案、1964年“雅各布斯诉俄亥俄州案”、1965年”回忆录诉马萨诸塞州案“等,将罗思定义的自由精神进一步扩展。尤其是1965年”回忆录诉马萨诸塞州案“,布伦南法官提出只有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的书、电影或杂志才能被定义为法律所指的“淫秽”:必须勾起一般人对性“淫邪的兴趣”、必须“显然冒犯”一般成年人、必须“全然没有可取的社会价值”。

此后道格拉斯法官收到了许多弹劾威胁和谩骂信件,但依然坚持媒体自由和性表达(即使确实缺乏可识别的可取的社会价值)自由,他的一段话值得一读:“不管淫秽是什么,它都无法被当做犯罪来衡量,只能被你当做罪恶来描述。作为罪恶,它只存在于一些人的头脑里,并没有在其他人的头脑中,而且它太主观,不能由法律惩罚。”在他看来,恰如其分地审查什么是性方面不道德的言行,这项任务超越了道德团体、警察、邮政职员、神职人员、陪审团和法官的智慧和理解力——包括九位大法官。

1965年“金兹伯格诉美利坚合众国案”中虽然也涉及淫秽杂志的问题,但最高法院最看重的是金兹伯格的广告宣传活动,金兹伯格因邮件勾引而获罪,布伦南法官指出,金兹伯格经营“迎合低级趣味的卑劣生意”——“提供文字或图片材料,公然以引起消费者性欲的方式做广告”。“只要出版商唯一强调的是他出版物中撩人性欲的那一方面,仅这一事实就可判定其为淫秽物。”不过反对意见里提出广告中增加“性感”的元素既不增加也无损于所售商品的质量,“一本书应该以其自身来受到评判,这与它为何被写出以及销售它时采用了何种诡计都是无关的。”

随着尼克松的上台、最高法院九人组成的变化,法律对于淫秽的定义开始发生变化。1973年“米勒诉加利福尼亚州案”中,沃伦伯格法官的意见改变了罗思定义,淫秽作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首先,作品放在本地当前的社会环境中判断,主题总体上能够唤起普通人的淫欲;其次,作品对性行为的描写,明显引起人们的反感,而且违反了各州相关法律;第三,作品从整体上看缺乏严肃的文学、艺术、政治或科学价值。新定义的重点是“社区标准”和“严肃的价值”,新定义一出,《纽约时报》评论“它会允许每个地方社区和每个州来裁断什么材料能被接受,因此会要求所有与性有关的文学、艺术和娱乐产品,去适应容忍度最低的公共标准,警察局和法庭的道德标准将迎来它们的黄金时代。”

1974年哈姆林诉美利坚合众国案中,哈姆林的辩护律师弗莱什曼有着丰富的淫秽案件辩护和胜诉经验。弗莱什曼的辩护点之一在于,哈姆林被下级法院判处有罪时,最高法院还是采用“国家标准”,而此时此刻已经有了“社区标准”,因此哈姆林被定罪的总体框架在当时的法律里就是不存在的,即哈姆林案子处在一个法律标准变化的空档期(其实在英美判例法体系下出现这种空档期或者说转换期的情况应该是挺常见的)。这个案例中最高法院并没有提出任何新的定义,但作者详细叙述了这个案子的庭审辩论过程,整个过程中关于高院多年来对“淫秽罪“的定义都有探讨,我觉得这一段读来很挑战逻辑思维,而且对于前述判例的演变也是一个总结,所以特地在美国最高法院的官网找来了这个案例的庭审实录(73-507号)读(这还是我第一次从头到尾读完一个案例的庭审实录,阅读感受还是挺有趣的。)

性爱自由的乌托邦是否可实现?

全书也花了不少笔墨来写约翰和芭芭拉一手创立并推广、实践多年的砂岩俱乐部。这个俱乐部的成员都是所谓受过良好教育的社会精英(至少也是中产阶级),在内部成员之间性、爱自由,丈夫可能看着妻子和其他(一个或多个)男性做爱(这是性自由,此外还有爱自由),反之亦然。

从约翰和芭芭拉威廉森这对创始夫妻的自身情况来看,他们自始至终都非常认可并亲身实践这样的夫妻关系。书里重点讲到的是他们吸引、说服另一对夫妻约翰和朱迪斯布拉洛的故事。最初布拉洛通过与芭芭拉的婚外恋进入、了解了这个新型社区,然后战战兢兢地告诉了自己的太太朱迪斯,没想到朱迪斯自己亲身体验后比布拉洛陷得更深,朱迪斯似乎爱上了威廉森,布拉洛反过来受不了了。某一天,布拉洛走向砂岩俱乐部,计划杀了威廉森,但威廉森的一番有些cult意味的说辞以及布拉洛听从威廉森的建议夜晚穿越沙漠的经历,让布拉洛最终认可并且也深入参与俱乐部其中。不过这对夫妻最终还是分开了。此外,砂岩俱乐部在经济层面如何生存,也一度是约翰和芭芭拉非常关心的事。不过后来,俱乐部有了一个真正的管理者,而约翰威廉森倒是成了一个以“布道”为主要兴趣点的精神领袖。

从砂岩俱乐部以及两对夫妻的故事来看,我非常困惑的一点是,婚姻制度本身建立在私有制的基础上,一夫一妻、彼此忠实是婚姻制度认可的道德行为。婚姻制度之所以会存在那么久,不仅仅是因为它的制度性,更重要的是它符合人性中自私和占有的部分(当然它不符合人性中关于不断追逐和求新的部分)。两个人如果因为真爱对方而结婚,他们真的能够接受自己的伴侣在精神上和肉体上都同时爱着其他(很多)人么?约翰和芭芭拉威廉森做到了,但约翰和茱蒂丝布拉洛没有。往大了说,如果有一天社会真的发展到了所谓大同的共产主义时代(至少是在经济层面物质极大丰富),人性中的自私就会消失么?对此,我持怀疑态度。

其他

除了上述两个让我特别感兴趣的部分以外,作为我读的第一本盖特里斯的书,他的参与式非虚构写作,即在书的最后一章讲述自己走向按摩院、裸体沙滩等,并且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写下自己参与其中的故事,这种写作手法是我过去不曾接触过的。另外,《花花公子》海夫纳传奇的一生也很令人回味,《花花公子》虽然被归为情色杂志,但是海夫纳对于这份杂志在选材审美方面十分执着,这份杂志绝不仅仅只刊登裸照方便读者自慰,海夫纳一生都非常看重杂志的高水准,即使这意味着它的销量不断下滑。

《邻人之妻》是上世纪80年代出版的,在今天看,除了最高法院最新的判例等需要持续更新以外,我觉得关于80-90年代艾滋病、避孕药的诞生、堕胎权在美国社会的演变等,也是值得好好写一写的。所以我计划的延伸阅读是《魔丸的诞生》以及性爱大师的美剧^_^

(啊我真的是对社会变迁这个巨大的主题非常感兴趣,其背后丰富的dynamics和个体在其中的命运浮沉太有趣了!)

四种不同的人生

《小妇人》里四个姐妹的性格和人生道路各不相同:美格作为长姐,肩负着照顾三个妹妹的责任,她最早进入社交圈,在短暂的迷茫后选择了清贫的家庭教师,带着对家庭生活的向往早早嫁人生子,通过对她婚后生活的一章叙述,作者表达了她对妻子如何平衡丈夫与孩子的关系的态度;贝丝生性害羞,喜欢弹钢琴,和劳伦斯爷爷颇有些忘年交的意思,可惜身体孱弱,早早生病离世,但通过她的故事我们更好地理解了死亡(个人很喜欢贝丝去世的一个章节,作者把死亡和分离的痛苦写得如此温暖而孕育着新的希望);艾美是个真正的淑女,在欧洲游玩了一圈以后与劳里互生真情,尽管两人在对方之前都有过对其他人的喜爱,但也正是因此更加懂得了爱情的真谛并且珍惜彼此。

乔,是全书花了最多笔墨写的姑娘,她独立自主,不像女孩(至少不像那个时代的女孩),作为二姐照顾着两个妹妹,又是劳里的“引路人”,喜欢写作,成果颇丰。通过乔写作投稿的故事,作者表达了她眼中真正的好作品应是不谄媚、不为吸引大众目光而创作的观点。乔虽然与“她的男孩”劳里有很深的感情,但自认两人性格都太过强势因而只能做最好的朋友却不能做夫妻,因此拒绝了劳里的求爱,终于在以为自己要孤独终老时找到了其貌不扬、年龄差距不小但忠实诚恳的德语老师,并且做起了收养教育孤儿的工作。从世俗的观点看,乔的结局似乎让人有些不平。即使与劳里性格不合不能成婚,但如果她真的孤独一生,专心写作,就像简奥斯丁一样,会是如何呢?也许作者出于时代的限制,依然希望给她的女主安排一个结婚生子的“体面”结局吧。当然,乔和她的德语老师之间彼此信任、互相鼓励支持的关系也是十分难得的,只是个人私心更希望看到乔能继续独立写作。

最后想简单说说马奇夫妇,前半段马奇先生参加战争,一直以一个从未出场的角色存在着,马奇太太一个人在家抚养教导四个女儿,虽然生活压力不小,但总是能营造一个充满爱的家庭,在女儿碰到困难和迷茫时,总能适时地出现给予指导和建议。马奇先生回来以后,和马奇太太一起,用爱和信仰把四个女儿的生活填满,与乔的德语老师也通过谈论时事政治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每次看到马奇夫妇对女儿们的教导和鼓励,我都会生出一种what if的感慨,如果是我以后碰到了同样的问题,我要如何教育我的孩子呢?(to be serious,我觉得《小妇人》简直会改变丁克的心,至少短时间内会诱惑你很想生育孩子…前半段四个女孩尚未出嫁时在家中开展的各种活动,比如自排自演儿童剧、办报纸、各有一块小园地并且自主安排如何布置等等,读起来真的让人非常向往家庭生活……)

所谓正当生活与建构自我

这篇文字既可以说与2018年最后一天看完的《无中生有》有关,也可以说是自己最近几个月以来的心态变化的回顾和再次确认。

如果弱化《无中生有》关于东北往事的大段大段回忆性记叙,着重三娜2002年从英国回到北京、回到东北后的所见所闻以及作者略去的农民调查具体过程、作者简写的三娜的2014年,很明显就会发现三娜心态的变化。三娜一直很享受各种想法在脑海中的奔跑,用她自己的话说,年轻的时候“用智力,而不是用经验”,“跑马似的到处都跑了一遍”,在精神上她无数次地探索意识、意志、自我、命运,她站在观察者的角度,不仅观察自己身边的亲戚和朋友,也不断地观察着自己,仿佛是一个完全置身于世俗生活之外的超然的姑娘。而另一方面,她也很矛盾,她的矛盾体现在,每当陶醉于自我感动的她脑海中闪过一个想法时,常常有另一个想法在提醒她自己的懦弱和渺小,告诉她要警惕自恋和自欺。

这样的状态持续到她和大姐去做农民调查,虽然除了三娜在调查前初拟的调查计划以外,自始至终作者都没有告诉我们这个调查具体如何开展、发生了什么、结论是什么(我真的很想知道),但从最后一章跨到2014年三娜的生活状态来看,12年前从未谈过恋爱对性只有想象并且不敢多想的她结婚了,12年前对生活琐事几乎不屑的她也开始盯着房子的装修这样一项如此接地气的大工程,12年前囿于真善美、意识和语言、“人要如何生活才是正当的”等形而上命题的她扎根到了生活中。她没有成为妈妈那样完全掌握生存技巧并且游刃有余的人,但她在扮演着多样的人生角色的过程中不再慌张,而是真实地去生活,年轻时的轻飘变成了后来的脚踏实地。所谓“正当的生活”,三娜的英雄主义,就是让自我坚定扎实地在“具体的境遇中显形”,成为“一个比自己小的人,只做比自己小的事,像一种告老归乡”,不再有荒废和虚无之感,不论做什么都能轻而易举地确认,“这就是生活”。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对三娜这样的心态转变产生了共鸣,总之对我自己来说,毕业以后,生活不再以一个唯一的、明确的、努力就能见到回报的结果为主题,自那时起,我就一直在试图寻找自我,通过不同实践获得的直接经验以及通过阅读、思考、与人聊天获得的间接经验似乎都以确认一个纯粹的自我为目的,但这两年多以来,我顶多是确认了自己不想要什么,却依然没有想清楚自己到底要什么。好像我们身边看到的所谓成功的案例的主角全都是有很强的self-awareness,知道自己“要什么”并且take initiative的人,我常常觉得这些成功案例简直是为证明“人的主观能动性有多强”并且加重我的焦虑而存在的。但是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让我有了想法和情绪上的改变。

前一段我的生活状态很糟糕,工作上2018年下半年比较闲散,虽然有过去开发的项目在今年陆续落地,业绩表现其实很棒,但总体一年的工作状态太不饱和导致我开始怀疑自己的能力并且担心19年要怎么办,另外竟然遭遇了职场米兔导致我怀疑自己给人的印象到底是怎样的,why me;感情上我结束了一年多的单身状态和一个看起来在许多方面都很匹配所以我以为会work out的男人恋爱了,但和他相处的过程只是让我不断地怀疑自己是否有各种心理障碍并加重了我对未来生活的焦虑,于是我很快提出了分手;同时,我和家人的关系愈发糟糕,终于无法忍受家人强烈的控制欲并且最终爆发,但在心里又有很强烈的愧疚感和负罪感。上述种种,各方面的不顺和怀疑,都让我感觉自己孤立无援。于是,我敲开了心理咨询师的门,并且在内心非常害怕,害怕如果这个看似last resort的方法都不能work out, 那我是不是没救了。

我不能说目前只进行了3次的心理咨询(多数时间还是在背景描述阶段)对我的帮助是多么显著,但从目前我的状态来看,经过与咨询师的沟通、经过与我很信任的朋友的沟通,这段时间我也正好一直在看《无中生有》并且很认真地把於我心有戚戚焉的段落做摘抄,我越发觉得,我一直在追求和寻找的那个纯粹的自我、那个理想的状态,其实是不存在的,或者说“自我”并不是一个摆在那里等着你去找到他/她/它的东西,而这个找寻的过程,才是逐步构建自我的过程,也就是说,自我是塑造出来的。而前段时间我碰到的困境也是我在这个漫长的找寻和构建自我的过程中要经历的,我会有恐惧会有难过,但无需害怕。过去我在追求的虚无缥缈的那个“自我”,是要通过具体的生活、或许琐碎甚至苟且的烟火人间事落地显现的。所以新年伊始大家都在立flag时,我对自己最大的寄语就是不求新年各方面的成长有多快,只希望每一步都可以走得更扎实一些,这个过程有多蜿蜒曲折并不可怕,每一种都是经历,身处其中肯定不会有多“享受”,但回过头来看会“觉得那小孩可爱,想要摸摸她的头”。“实”会是2019年我的关键词,这样看来,最近读完的《无中生有》于我而言简直是人生之书了。

(写出来读起来好像都是鸡汤,或者说非常简单的道理,但内心真正想通并且认同照做是多么难啊!)

“或人类的终结”

蕾蒂西娅是法国西北部卢瓦尔省波尔尼克的18岁少女,她和她的双胞胎姐姐杰西卡有一个两次住进精神病院的母亲和一个酗酒成性、殴打强奸妻子、一度被监禁的父亲。她们从小被带离父母身边,在她们被帕特农夫妇领养之前,她们在儿童社会救助厅(Aide sociale à l’enfance)呆了几年。帕特农夫妇虽然为她们的生活提供了基本的物质和教育保障,但事实上帕特农先生一直在性侵两个小女孩。蕾蒂西娅长大以后在一家当地的酒店做服务生,和同龄人一样开始有了社交和懵懂的爱情,某天晚上她下班以后被一个成年累犯强奸、杀害、碎尸。蕾蒂西娅的死发生在2011年1月。这就是她全部的人生故事。

本书的作者从挖掘蕾蒂西娅的生平入手,反思了法国的社会制度和司法体系、行政力量的干预和大众媒体的作用,试图回答究竟是什么造成了蕾蒂西娅的死亡的问题。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蕾蒂西娅的悲剧都绝不仅仅是她一人的故事。

首先来看法国的社会制度,蕾蒂西娅和姐姐杰西卡之所以会被送到儿童社会救助厅并最终被帕特农夫妇收养,是因为法国的社会制度认为她们的亲生父母无法照顾好她们。根据法国《民法典》第375条,对于“处于危险之中”的孩子,可以将其带离父母身边,放置在寄养家庭或者护理中心。且不说从执法角度究竟如何定义和量化“处于危险之中”的状态,只看这一制度设计的初衷,看似是站在对孩子成长和教育的角度考虑,旨在帮助孩子排除问题家庭和失职父母的“坏”影响,但却忽视了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亲生父母的缺位本身会造成多大的影响。即使帕特农先生并没有对孩子实施性侵,即使帕特农夫妇能够给她们最好的物质生活和精神鼓励,她们被迫在亲生父母、养父母、以及社工人员之间挣扎徘徊,住在养父母身边,偷偷摸摸地和亲生父亲相见,同时定期接受社工人员的评估,这样复杂的关系让她们无所适从。除了服从,她们别无他法。出于自我保护的心理,她们成为了不爱说话、压抑自我的孩子,在语言和阅读方面的能力也落后于同龄人,这对她们以后的人生都带来了不可逆转的影响。

其次再来看法国的司法和行政制度,从悲剧的直接缔造者的角度来看,蕾蒂西娅是被一个成年累犯以异常残酷的方式杀害的。关于累犯,《拿破仑刑法典》的定义是“所有就不法或犯罪行为作出的新判决就是累犯”。法国大革命爆发以后,尽管法律越来越严格,但累犯问题却从未得到解决。监狱没有起到教化的作用,反而成了接纳罪犯的流放之地,初犯和刑事犯混居,监狱里人满为患,监狱甚至成了制造累犯的源头。蕾蒂西娅事件发生在2011年,恰是尼古拉·萨科齐执政时期。政治人物很好地利用了这一社会新闻为自己的执政增添信心和筹码,从政府介入表达同情,到把家人邀请到爱丽舍宫,宣布对于司法系统的压制性举措,再到制定行政机构内部的替罪羊,在这一系列驾轻就熟的连贯策略中,萨科齐表现出的是“父亲式的形象,道德的权威,模范和堡垒的象征”。萨科齐责难司法系统的失职,但却忽视了累犯问题真正的成因,因而只是为了安抚民众的推卸责任罢了,达不到降低犯罪的效果。

最后,作为一位社会观察者,作者还特别提到了他对社会新闻和大众媒体的态度。在当下“假新闻”频出的环境下,公共知识分子对于社会媒体常常怀着批判的态度,然而,在这本书中,作者明确指出,社会新闻蕴含的“让人激动”的民主潜力值得关注,正是因为有法新社、法国电视一台等社会媒体的第一时间报道和宣传,社会舆论才会如此关注这一事件。正是因为有作者抽丝剥茧般的论述,蕾蒂西娅之死才不会沦为一时的热点而随风消散。“为了理解作为历史对象的社会新闻,就必须转向社会、家庭、儿童、女性的处境、大众文化、暴力的形式、传媒、司法、政治和城市空间——没有这些,社会新闻确切而言就是一个神话,一次命运的停顿,一颗意义就在于它本身的钻石,它不可穿透,供人置于掌心间把玩,在怜悯和不安、神秘和麻木、偶然和巧合之间闪烁着,它还是一种让人战栗的神秘死亡,但很快就会被抛诸脑后,被新的取而代之。”蕾蒂西娅的死亡真相本身,比如在哪里、被谁、如何一步步致死的事件细节本身,如果抛开她的生平和她所处的社会环境,是没有多大的重要性的。

回到作者在序言里所说,社会新闻不是简单的事实,而应作为一个历史对象加以剖析。蕾蒂西娅的死亡背后是整个法国社会的司法系统、行政机关、媒体以及广泛存在于各个国家的贫困、不平等、问题家庭、性别暴力等诸多需要解决的普遍性问题,因而才有了书名中的下半句“或人类的终结”。

从俄国欧化的进程说开去

上个月在书店闲逛时看到了《娜塔莎之舞》这本无比厚重的书,被书名吸引,翻开导读,原来书名里的娜塔莎正是指小时候读过的《战争与和平》里的灵魂人物,出身名门的娜塔莎从小接受西方贵族教育,然而有一次听到一段传统俄罗斯民谣时,从未接触过斯拉夫民歌的娜塔莎不仅自然地哼出了曲调,而且近乎本能地随之起舞。本书的作者Figes用娜塔莎之舞的故事引出了全书的主题,即俄罗斯民族的“文化认同”和“身份认同”的创伤,进而串起了俄罗斯文化在欧洲性和俄罗斯性之间徘徊了数百年的历史,内容涵盖舞蹈、音乐、文学、诗歌、绘画、戏剧、电影等多个领域,时间纵贯18到20世纪,向读者展现了一段波澜壮阔的俄罗斯文化史以及与之相关、不可分割的俄国百年政治变革的进程。

彼得一世、叶卡捷琳娜二世应该是中国读者最熟悉的两位沙俄统治者,从小我们就在历史书上学习彼得一世的改革,背诵着“彼得大帝的改革开启了俄国工业化的进程,但它是不彻底的改革,而且手段过于粗暴”的后人评价,却从未认真想过,对于包括王公贵族在内的俄国民众,在被要求全盘西化的同时,应将传统斯拉夫文明置于何处。

本土的俄罗斯文化是“多神教文化+拜占庭文化+蒙古鞑靼文化”,在成吉思汗的后代蒙古鞑靼人长达两个多世纪的统治下,这一本土文化的象征是圣像、圣训录、民歌、宗教教化产品。而西化后的俄罗斯则是彼得大帝苦心打造的理想国,圣彼得堡整座城市的修建就是最好的例证,这一文化的象征是沙龙、舞会、歌剧、鼻烟,连语言都变成了法语或德语。这样的矛盾一直持续到了19世纪初拿破仑对俄罗斯发动战争时期,看着自己一直崇拜、模仿和学习的国家带着刀剑来攻打自己,俄罗斯文化几乎整体迷失。战争对农奴制度的冲击也很大,农奴制度走向终点,偏激的种子开始酝酿,一直到20世纪红色革命爆发,新建的苏维埃政权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随之而来的则是秘密警察、文化审查、青年上山下乡,俄罗斯文化再次进入黑暗时代。本书的内容到此就结束了。

如此看来,俄国的文化确实十分尴尬。一方面,它很丰富,就如俄国小说里常见的“有欧洲人、亚洲人、鞑靼人、犹太人,有贵族知识分子、平民知识分子,有保守的君主论者、激进的民主派别,有“正统”的东正教徒、“分裂”的民间教派,有无法企及的科学和艺术天赋,又有原始和野蛮的风土人情”,正因它的丰富,它也十分迷人。而另一方面,在它丰富的外表下,缺少一个明显的精神内核(个人认为)。即使是在今天的俄罗斯,在这个军事强国,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俄罗斯民众依然普遍彷徨又困惑。以俄罗斯电影为例,它常常让我又爱又恨,我喜欢俄罗斯电影的严肃性,这个民族的文化创造者内心有着强烈的自省意识,他们拷问历史,拷问人性,拷问宗教和宿命,但看多了这样严肃的电影确实让人内心的忧郁久久难以散去,我甚至感觉自省已经成了这个民族最新的文化标志,他们提出了很多问题,但并没有给出答案,而是尝试用更多问题来解释自己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如果说过去他们的前辈是被沙皇或是前苏联的极权政治拴上了镣铐,那么现在他们的镣铐就是自己给自己戴上的。娜塔莎能跟着斯拉夫民歌跳起舞蹈或许是处于本能,俄罗斯的文化精英带着镣铐起舞大概也快成为本能了吧。

历史上自上而下西化改革的国家不只俄国一个,本书的宗旨虽然不是评判由彼得大帝开启的历经一个世纪的欧化改革进程的功与过,但从作者的笔墨风格来看,他对于这段改革是持保留意见的。本书着眼俄罗斯,没有采用比较史学的方法,而我读完以后,想起了我们的邻国日本,古有学习唐文化,近代又有明治维新,后者虽然比彼得一世改革几乎晚了一个世纪,其力度却丝毫不逊于彼得的改革。一心脱亚入欧的日本虽然走上过军国主义的歧路,但从现代日本文化来看,它是将传统大和文明、中国古代文明、西欧工业文明结合并且都发扬得较为成功的,至少看起来是如此。不过这次读完《娜塔莎之舞》,我倒开始思考,即使是在被公认为最会学习的大和民族人民的内心深处,是否也有过因民族与文化认同的冲撞而造成的迷惘和彷徨,面对这种困境,又是怎样的民族性格和社会环境导致他们的迷惘看起来没有那么深,导致文化传承与发扬的结果看起来还不错呢?也或许文化的张力就在于此,无论在一开始是被迫还是自然而然的过程,影响与被影响,交融与创造,历史与现状,正是在动态的演进中,每个民族的文化形成了当下我们能感受到的,各自或独特或杂糅的特色。

《诺桑觉寺》的两种读法

《诺桑觉寺》是我读的第二本奥斯丁小说。《傲慢与偏见》分别在不同的年龄段看过几遍,最近又回顾了一遍,而这次我会去读 《诺桑觉寺》 主要是因为一直听的文化土豆播客的“误读”系列近期准备聊聊这本书。和 《傲慢与偏见》 相比, 《诺桑觉寺》 较为短小,一个下午的时间就能通读。作为奥斯丁的早期作品, 《诺桑觉寺》 的故事线和对人物的描绘手法也明显稚嫩很多,不过毒舌之精神依旧不改,甚至可能因为是早期作品而更加辛辣犀利。

《诺桑觉寺》 有两种读法,一种是建立在读者已读过书里提及的所有哥特浪漫主义小说,对文学作品的各种惯用套路非常熟悉的基础上,那你就能真正读懂人物之间的对白和奥斯丁借此表达的自己的态度和立场,不过没有读过甚至完全不了解也没关系,比如我,就采用了另一种读法,把它当作一部纯粹的轻松小说,只看人物之间的故事。

单从小说女主角凯瑟琳的角度来看,通过她与伊莎贝拉、约翰索普、埃莉诺和亨利等人物的交往(前两人和后两人的对比非常鲜明),她完成了自己从无知少女到逐步踏入社会、认识社会的转变,抛弃了异想天开的想象,更为脚踏实地地看待身边的人和自己看过的小说。摘录一段书后导读部分的原文如下,“在比琴涯看似正常的谈话中,主角们交流了各自重要的原则和偏好,这展示出他们的价值观和生活哲学。这主要得益于蒂尔妮一家,凯瑟琳发现,书本展现给她的不是一个新大陆而是世间百态。迄今为止,亨利提出并结束了求爱这一主题——以游戏的形式。成年人之间的理解源自见识过更多种不同类型的游戏。类型之于成年人,就像游戏之于孩童,通过独特的体系短暂地将现实简化为秩序,并可能给出结论。亨利向半信半疑的凯瑟琳表示:人们将世界划分为不同的类别,接受它,并游戏其中。”

而从凯瑟琳和亨利的感情线来看,虽然结局是大团圆,但在那个特定的年代,男女之间的身份地位还是有很明显的阶级差异的,亨利会喜欢凯瑟琳“只是出自一片感激之情,换句话说,他只是因为知道对方喜爱自己,才对她认真加以考虑的”,亨利”将自己视为领凯瑟琳进门的人,却在谈到政治时轻轻地关上了门”,在这段关系中,亨利始终是引导者,而凯瑟琳只是被动接受者,奥斯丁会这么写主要也是因为这样的关系是那个年代的常态。而不同于亨利和凯瑟琳的故事,达西是被伊丽莎白的聪慧和美丽吸引的,他们之间的交流更加平等,这大概也是我更喜欢 《傲慢与偏见》 的原因吧。

对他者的恐惧

孔飞力(Philip A. Kuhn)是与史景迁、魏斐德齐名的美国“汉学三杰”之一,1984年,他在北京第一历史档案馆从事研究期间,获取了大量第一手的宝贵资料,借此着手研究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始发于江南地区,后波及成为全国性除妖运动的“叫魂”案,完成了《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一书,一时轰动学界,该书于1999年获得了“列文森中国研究最佳著作奖”。

故事的本身其实并不复杂。“1768年,中国悲剧性近代的前夜。某种带有预示性质的惊颤蔓延于中国社会:一个幽灵——一种名为‘叫魂’的妖术——在华夏大地上盘桓。据称,术士们通过作法于受害者的名字、毛发或衣物,便可使他发病,甚至死去,并偷取他的灵魂精气,使之为己服务。这样的歇斯底里,影响到了十二个省份的社会生活,从农夫的茅舍到帝王的宫邸均受波及。”在大半年时间里,整个帝国都被妖术恐惧动员起来。老百姓忙着自保或者乘机打击报复,十二省各级官员忙着追缉流窜各地频频作案的“妖人”,而身居庙堂的乾隆皇帝弘历则寝食不安,力图弄清叫魂恐惧背后的凶险阴谋。折腾到年底,在牺牲了若干条贱命和若干个乌纱帽的代价下,案情真相大白,所谓的叫魂恐惧只是一场闹剧,没有妖人,只有冤假错案、造谣诬陷、屈打成招。沮丧失望之余,弘历只能偃旗息鼓。于是,叫魂事件就这样终结,“不是‘轰’的一响,而是‘嘘’的一声”。

在孔飞力笔下,“叫魂”案件可从三个角度来解读。第一为弘历角度,1768年清朝虽已建国100余年,然而满汉冲突、前明余党仍在民间传递,叫魂涉及的剪发辫行为又一次触及了弘历敏感的神经。从这一角度,叫魂案反映了外来统治者对于自身新建立政权的合法性的焦虑,始终不曾停止。叫魂案恰好给一直想用特殊手段来化解潜在政治危机和借此整顿吏治的弘历提供了正当的理由。第二为地方官员角度,地方官处理所辖区域内的各类事件历来是奉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社会动荡,也避免被上级问责。这就是为什么在叫魂危机发生的最初两个月里,没有一个官员主动上报。各省官僚之间达成的默契,织成了一张官官相护的网络,共同对皇帝封锁消息,粉饰太平。直到弘历遍布各省的独立眼线上报后,事情藏不住了,地方官才开始行动,毫无头绪地乱抓人。

第三为普通百姓角度,这也正是我印象最为深刻的部分。1768年的中国,虽处于康乾盛世,但人口激增,通货膨胀,人均资源比例恶化,各种社会矛盾激化。在这样一个社会中,普通百姓不再相信可以通过辛勤劳作来改善境遇,而官僚腐败、司法不公等现象则加剧了社会的“不容忍”程度,百姓无法指望能从这个社会制度中得到公平的补偿。正是由于这种缺乏安全感的心理,人们才会不择手段地抓住任何趋利避害的机会,甚至牺牲别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是当时社会普遍存在的情绪。如孔飞力所说,“在这个权力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向来稀缺的社会里,以‘叫魂’罪名来恶意中伤他人成了普通人的一种突然可得的权力……毫不奇怪,冤冤相报仍然是中国社会生活的显著特点。”

对他者的恐惧,似乎从古至今就根植于人类本性之中。对于来自不同地方,有着不同背景,甚至持有不同观念的人,我们的第一反应往往是警惕恐惧,甚至排斥。而一旦有人煽风点火,对他者的恐惧,就会演变为盲目的暴力,最后就成了群氓。叫魂案虽然发生在距今300多年的古代中国,但我读来却毫不陌生,远有17世纪发生在马萨诸塞州的塞勒姆女巫案,被贫穷、瘟疫所困扰的塞勒姆镇民众以莫须有的罪名审判外来者,导致19人被处以绞刑,1人被石头压死,最后案件却不了了之;近有欧洲各国发生的针对穆斯林的恐怖袭击以及穆斯林的反抗;在我们身边,互联网上时时发生的盲目的互相攻击、口水仗,甚至都可以看成是对持不同观念者的恐惧导致的暴力。

对他者的恐惧何来?霍布斯的解释是,除了“我”以外的所有人都是“我”的生存资源的潜在竞争者,所以一切非“己”的都值得排斥和警惕,而扩大到群体,党同伐异就成了必然,这也是人类战争的由来。我读过的另一位汉学家田海(Barend ter Haar)的著作《讲故事:中国历史上的巫术与替罪》曾提出,“对外来者的恐惧和对未知事物的焦虑是谣言的温床,而谣言的激烈程度会随着人们与社群局外人的互动增加而增加”。联想到当今世界反全球化的浪潮,在欧美许多国家,极端右翼和保守人士执政,并且是通过合理合法的选举上台,可见持类似态度和心理的民众不在少数。许多人觉得把外来者隔绝在本国之外才是安全的做法,且不说这一做法本不现实,更重要的是,即使做到了,在一个国家内部也会有同样的恐惧机制,只是把国家内部的人员再分层后继续互相伤害罢了。试着理解和接受,听起来好像过于理想主义,却可能是解决矛盾的第一步。

社会层面的对他者的恐惧,反映到个人层面,大概就是“我执”的心态,想当然地以为自己是对的。于我自身而言,长大以后慢慢发现我们所处的社会有许多丰富的细节和细密的褶皱,无法被简单的理论囊括,抛弃偏见,愿意去了解和学习不同的观点,认识不同的人,拒绝把任何事物标签化,就会发现世界确实不那么明快纯净,但却因此而饱满,富有趣味。

被生活的平淡打动

从选美和说沈马认识了作者沈辛成,又找来他在纽约文化沙龙和一席的讲座听,了解到他神奇的人生经历和尝试做过的众多事情。我是在选美的会员群里预购《纽约无人是客》的,在男神游天龙的背书下,5月末收到,还是作者签名版。那一段工作特别忙碌,就一直没翻开。最近稍闲,正好又在博物志里听到了一期婉莹推荐此书的节目,于是翻开,便再也停不下来。很快读完,且意犹未尽。

怎么说呢?我感觉自己很久没读过这样的书了。从一段段深度游路线导览看,好像是在说纽约的博物馆,而从深度游前的长文看,又是在说美国社会,不,更准确的说,应该是纽约这座城市,毕竟作者都说了,“美国的归美国,纽约的归纽约”。我只在冬天去过一次美国,在圣母的短期交换,原计划趁空闲时多去几个地方转转,结果我低估了美东冬天的寒冷,大雪封路若干次,出行极其不便,除了校园以外,只在附近的芝加哥逗留,见了朋友,逛了逛所有人去芝加哥都会去的几个地方,便匆匆离开。

纽约,我对这座城市的认识来自于老友记、广告狂人等等众多以纽约为背景的美剧和电影,以及金融这行的我时不时能感受到的wall street对全球市场的影响。除此以外,我从不曾如作者所说的那样,把纽约以外的美国和纽约本身分别看待。而关于美国,我最感兴趣也是相对而言最了解的是它的司法体制,从过往的阅读和观剧体验,尤其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若干判例和当代仍处于争议的众多社会议题中,我对于作者在本书谈到或是略有提及的种族主义、穆斯林、移民的身份认同、民众对911的复杂态度等都不陌生,只是我始终是从旁观者的角度理解这些问题,毕竟我不曾亲历或是在美国生活过很久,浸淫不够。读这本书,听着在纽约生活了几年的中国人娓娓道来,更加丰富了我已有的认识。而看到更生活化的章节时,我会想到自己现在所在的北京。我虽然没有坐过纽约地铁,但我个人感觉,和纽约地铁最相似的北京地铁线路应该是我现在每天坐的1号线,站台破旧,闷热,车厢也时常空调失灵,乘客形形色色,有时被挤得咒骂几句,有时它又给你带来莫名的安心。

我很喜欢“纽约无人是客”这个书名,我猜想作者除了想表达“本书是一本旅游相关的书,纽约众多的博物馆欢迎本书读者前去参观,读者可参考本书提供的路线”这么个实在的意思,也想表达纽约这座城市的包容性,以及作者自身在纽约生活的体验。正如作者在“指南与致谢”中所说,“如果生活的平淡能像打动我一样打动你,那这本书我算是没有白写”,这大概就是我很喜欢这本书的原因吧。

说了那么多,好像都和博物馆无关,最后补上几句,关于911博物馆,馆方的四部曲设计和互动录音室,让我印象最深,“事要说得清清楚楚,但得避免把世界第二大宗教整个拖进口水仗里,免得本土主义的排外情绪抬头。人本主义就是尊重每一个死难者的生命历程,不让他们简单地汇聚成为一个说出去吓人的数字”,“诠释历史的谨慎在不知不觉中强化了价值无涉的中立形象”。对于这一事件的诠释的中心思想,确实值得所有人借鉴。

我会找机会去纽约,多待一段时间,坐坐纽约地铁,逛逛博物馆和中央公园,体会下浸淫其中的感受。我也会继续关注作者的文章以及说沈马。Bravo!上海老乡,看好你噢!

大国难题之解

我们从小生活在处于城市化进程中的中国,目睹了房价攀升、雾霾、交通拥堵等城市问题,也关注着城市人口老龄化、空心村到处都是留守儿童等社会现象。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刚刚过半,但“逃离北上广”、“限制大城市人口”的呼声已经此起彼伏。在这样的舆论环境下,陆铭教授在《大国大城》一书的上篇“大国难题”中明确指出,从国际比较来看,中国的城市化程度还远远不够。造成城市问题的原因是大城市的人口还不够多,人口积聚未能与经济积聚保持同步,应当取消对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限制,让更多的人向少数大城市积聚,发挥规模经济效应,最终实现地区间的劳动生产率和收入均等,实现地区间在人均而非总量意义上的经济活动的均衡。

在陆铭教授看来,当前中国实行的户籍制度、土地不得流转、限制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等制度和政策是许多令人困扰的问题的根源所在。比如,我国实行统一的货币体系,却限制人口的自由流动,导致地区之间的劳动生产率难以趋同,欠发达地区劳动生产率较低,人又没有流动起来,社会福利、公共服务的支出却是刚性的,工资调整又面临障碍,只通过货币政策放水来促进经济增长也不具有可持续性,由此就难以避免靠举债来弥补收入与支出之间的差额,因此国内各省份的地方政府债务问题非常突出。

再比如,当今中国的分权体制虽然激励了地方政府发展地方经济,但却导致了地方保护主义,埋下了市场分割的隐患。各地都想做未来可能有大发展的产业,导致各地产业同构,重复建设问题比比皆是,造成了投资回报率低下和资源严重浪费。面对市场竞争,总有一些地方发展的产业缺乏竞争力,这样,当地政府就更有动力通过市场分割和加大补贴的方式保护本地产业。与此同时,市场总是不断地突破政府管制,加上跨地区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地区之间经济交往成本降低,这些因素都有利于市场统一和提高各地经济的专业化程度。如果在制度上仍然存在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或许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增长,但对整个国家而言,却损失了规模经济和地区分工的优势。

而对于农村人口继续涌向城市,会不会把城市“挤爆”的问题,陆铭教授认为,不要低估大城市的承载力。首先,承载力不是固定不变的,目前大城市的公共设施和服务的建设还很不到位,是由于过去的城市规划是基于对人口规模过低的预测做出的,不符合实际情况。这确实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但不是限制人口流入城市的借口。其次,如果在允许农村人口流入城市的同时,允许其在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跨地区流转,即允许宅基地复耕为农业用地,同时允许宅基地对应面积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带到他工作的城市去,变为工商业和住宅用地,那么就可以实现土地使用权的流动,让农村人口流入城市能有一定的保障,同时减少农村耕地人口,农村的人均财富也将提高。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在城市真正被“挤爆”以前,市场的力量(比如高房价和高生活成本)就会把更多的人口挡在城市门外了,所以城市的承载力在这个意义上说永远不会到达极限。

说实话,作为一个长在上海,又长期生活在北京的姑娘,我的亲戚朋友以及我自身有时都无法避免有些狭隘的心态,希望政策能够控制好上海的人口,外地人别都涌向上海抢本地人口的工作和社会福利,而同时我又十分矛盾地希望北京的各种政策能够对外地人更加友善,毕竟在这儿我才是外地人。我相信,这是许多人都有的想法。我们所希望的公平常常是对自己有利的公平,而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如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所说,一个问题中涉及的所有各方,都应该被放在同一个标杆之后,在那儿没有角色之分,也没有社会差异,即所谓veil of ignorance,在公共政策的讨论当中,每一个公民所持的观点应该与自己的社会身份、自己在当前是否处于既得利益的位置无关。不管是这个政策的直接受益者还是受损者,如果把他们的位置调换一下的话,这个政策仍然会被认为是合理的,这样的政策才是公平的。目前,没有大城市的户口,就意味着无法享受这座城市的医疗、教育等资源和社会福利,甚至无法在这座城市居者有其屋,这样的政策从人道的角度看是不合理的,而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更是不理性的。更重要的是,外来人口之于大城市不仅直接地在缴纳税收和提供服务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而且正是人口向大城市的流入,才保证了在老龄化的过程中,城市劳动人口不会出现负增长,城市本土人的养老和社会保障问题才得以解决,城市的服务业才会有飞跃式的发展,城市的吸引力才会进一步提升。

不过,不得不说,本书的上篇强调的人口自由流动和经济积聚是从长期的角度而言的。而政策制定者却始终是短视的。城市公共服务完善的进度如果赶不上城市人口扩张的速度,政策制定者也会不可避免地面临较大的压力。同时,本文开篇提到的各种城市病也还没有找到妥善解决的方式。大城之困依然困扰着我们,我目前刚刚读完本书的上篇,粗粗扫了一眼下篇“大城之解”,似乎也只有粗粗的解决思路,而无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想来,真要在一本书里讲清迟迟不曾找到出路的城市病之解决方法也是很难的。

当然,从本书末尾的总结分析来看,陆铭教授的理想主义情怀仍是我欣赏的。在北京上学久了,读的了解的多是张维迎、厉以宁、吴敬琏等教授的著作和思想,对于海派学者了解不多。之前关注过陆铭教授的博客,看过他的照片,配合上本书,我想如果公知都如他这般,倒是件幸事。

天道和本心

《妹方》是一部神奇的书,它归为虚构类小说,简介里写到本书“以当代语言学家沈昭平的家族为中心,讲述了从晚清、民国、新中国建立及改革开放至今一百多年,沈昭平的外曾祖父夏玉书、外祖母夏光妹、母亲程兰玉和沈昭平四代人的命运变迁”。仅从这样的简介看,我对于本书的期望就是一部家族史+地方志,小人物故事的背后有着波澜壮阔的历史大背景,同类型的小说在市面上并不少见,其中部分还是非完全虚构的纪实类文学。

怀着这样的期望,我开始读《妹方》。小说有七卷,每卷围绕一个人物,而在卷与卷之间,作者除了补遗以外,还会加入关于人物命运,关于历史与现实的哲学探讨,而且书中多个人物的生活态度本身就大有智慧。看似是纪录片性质的小说,实则饱含哲思。贯穿全书的是千年农业文明传统下遵循天道、回归自然和本心的生活方式,和后现代工业文明熏陶下消费主义、急功近利的生活态度之间的矛盾,作者显然推崇前者。

天道与本心,采自陆九渊、王阳明的心学。如今常有人说“国人没有信仰”,其实是错误的。在中国古代几千年的历史中,许多人或许没有特定的宗教信仰,但却笃信天,“老天爷”、“玉皇大帝”都反映了古人对天的敬畏。这样的非宗教信仰一路传承下来,的确难以撼摇。科学发展至今,许多人虽不再有无知带来的恐惧,但信天的传统并没有完全改变。“你可以顺性而为,可以多神为用,可以在人道中诗意地栖居,可以断离宗教的联盟,但你断离不开与心的联结,那圣灵可以充满的地方。这才是个体解放,自由进出的依据。而这个依据哲学家并没有给出,却是一个叫王阳明的读书人给出的。他的名字的意思是光明,此心光明。他的到来,见证上帝应允人道,而人道不是旁道,并不能出离天道。在天道中,人生并不虚度,否则全部人生尽皆悲剧,毫无意义。”

关于天道,作者还举了个法治的例子。“何时才能法治?法的精神何时才能深入人心?如果你找不到立法的依据,无论民主立法还是专制立法,恐怕中国人永远不准备接受法治;如果你顺应了千古的法则,以天矩订人规,那么,人人都会自觉接受法治。进步也好,退步也好,并不是我们真正关心的。我们真正关心的,是天矩与人规的顺理成章,是天人合一的坦然。”且不说以上关于用天道来推进法治的做法是否切实可行,作者也无意给出实际的操作方案,但社会本就由个体构成,从接受了数千年天人合一思想熏陶的人心传统出发,探求所谓法治、亦或民主、平等的现代社会的建立之道的思路,或许是被许多纸上谈兵的政治理论家忽略的可取之道。事实上,作者对如今社会的许多困境和迷失,都抱以回归过去传统的态度,“我们或者真的需要革命,只是革命的去向,并不是别处,而是故乡。”

解决社会问题也许可以从天道出发,那么每个个体又要如何到达本心呢?作者认为,“老人完成了劳作而渐离社会,小孩没有长成也在社会之外。人生不为世情束缚的两端,实际上最为靠近本心天意。”妹方的精神里就有对本心的坚持。以夏光妹为例,从大豪绅的女儿,到小业主的女人,再到退休工人的遗孀,她的生活轨迹从后大,到上镜,到汤溪城,再到上海,“月光一路铺过来,照彻她活过的每一处场景。她的心是光亮的,并没有辜负光妹这个名字”。

万年的妹方,夏玉书从不曾离开,齐叔公离开了又回来终老,夏光妹、程兰玉带着妹方的精神离开了再也没有回来,沈昭平和他的日本太太行江又一心想从城市回到妹方,回归过去的信仰。讽刺而又必然的是,昭平和行江并没有在21世纪的妹方看到过去的影子,君奕疯狂逐利的生活态度让行江震惊,昭平和行江怀揣着寻根和返古的心回到妹方,却注定要带着失望的心离开,他们最终还是返回了名古屋,而且是带着行江在妹方一路搜集的旧物,他们要到名古屋搭建属于自己的妹方。以这样的结尾,借观察者武晓玮之口,作者最后道出:“人以他的故乡为舟,驶抵心的归宿。”

细碎之中见功夫

《繁花》我看了很久,一次只看一两章,隔几天甚至几个礼拜才翻开一次,有些人物甚至记不太清楚,但我感觉《繁花》于我而言,就适合这么读。看了大半时有些厌倦,但继续看下去,尤其是最后几章,行文节奏一下变快了,而且对于每一个关心人物最终命运的读者而言,最后几章确实读得无比酣畅。

全书横跨几十年,交叉安排的形式让人想到前几年很火的《穆斯林的葬礼》。人物特别多,而且关系很复杂(以至于我一开始画了人物关系图,后来索性放弃),但只有阿宝和沪生贯穿始终,正如文末两人的感慨,一直没结婚的阿宝和一直没离婚的沪生,从小孩长为中年,看着身边的人来来去去,如排列组合一般地纠缠,在国家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浪潮中,自己也和旁人一样沦入滚滚红尘之中。

如某个朋友所说,看待一段历史,如果只研究所谓大事编年记,而忽视在这段历史大潮中的每个个体的生活和思想,就绝无可能真正了解这段历史。从1960年代,历经文革,再到改革开放的90年代,国家和社会的巨变无须赘述,而处于这个浪潮中的上海人,大到家庭结构、不同工作,小到衣食住行、日常语娱乐、以及个体之间的感情纠葛,都由《繁花》表现出来了。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常常会想,金宇澄先生究竟如何构思这部小说,除了情节之外,许多描述性语言都太贴合那个年代了,看似琐碎的细节串成了一部《繁花》,不得不佩服。

另外,很有趣的是金宇澄先生本人的配画。画作不多,都很写实,而且可爱的作者还会配字,大概是觉得自己的画不能把那个年代的上海风情彻底展现。印象最深的是一幅两人并排,将服装细节完全展现的画,宇澄先生配字:“以系回力牌篮球鞋带为时髦”、“以多件拉链翻领衫为时髦”、“白球鞋,露出脚背的有色袜子”、“上海名称:松紧鞋、懂经鞋”等等,实在是太可爱了。

据说每部小说看完都会有一个最喜欢的人物。对我来说,《繁花》中我最喜欢蓓蒂。这个小女孩只出现在阿宝和沪生的童年,蓓蒂穿着皮鞋,时常问外婆一些很可爱的问题,爱弹钢琴。大概正是因为蓓蒂从未出现在阿宝和沪生长大以后的日子,没有那些家长里短以及闲言碎语的纠结,因而在阿宝心里,蓓蒂永远是那个弹琴的可爱小女孩,从未长大,从未沧桑。

最后我想说,作为一个正在北漂的、土生土长的上海姑娘,读到这么一本沪语小说,实在是太亲切,所以纵使它有小小缺点,依然私心给五星。

陨落与崛起

 半个月在地铁上的时间看完了《巨人的陨落》一书,恰好最近刚听了纽约文化沙龙一期“唐顿庄园前后的世界”播客,都和“一战”前后的历史有关。过去在中国,无论是在教科书中,还是在人们的脑海里,“二战”一直是我们了解较多的,毕竟中国参与了“二战”,而且从时间上,“二战”也离我们更近。然而事实上,“一战”之于欧洲国家,之于世界霸权版图,之于历史的进程,都有着非常重大的影响。

《巨人的陨落》就是基于这段历史写就的宏大篇章。小说线索很多,人物很多,有虚构人物和真实人物,有虚构事件和真实事件,从细微个体的爱情故事、成长故事、争取权利的故事、参战故事写到若干个家族的兴衰,再写到俄国爆发十月革命,战后整个欧洲衰落、美国崛起,旧贵族阶级意识衰落、平等观念崛起的过程,波澜壮阔,激动人心。

 “一战”前夕的欧洲,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大思潮盛行,再加上刚刚萌发出的女权意识,欧洲人心思变。普鲁士统一德意志民族后的二十多年里,德国发展迅速,打破了英国一直努力维系的欧洲均衡局面,同时,强大起来的德国与日渐衰微的奥地利之间的关系也非常微妙,从小说讲述的 “一战”前夕英国与德国上层社会人士的交流中可以看出双方对彼此都怀有戒心。而自1848年马克思发表《共产党宣言》以来,西欧各国都爆发了大规模的工人运动,小说第一部就以英国国王慰问遭遇矿难的矿工家属作为开篇第一个宏大的场面。同时,随着越来越多的女性外出工作,女性参政意识越发强烈,小说中女仆出生的艾瑟尔和伯爵的妹妹茉黛就始终在为女性争取选举权。

从小说塑造的一个个虚构的鲜活人物来说,有来自英国的菲兹伯爵和茉黛兄妹、艾瑟尔和比利姐弟,有来自美国的白宫年轻幕僚格斯和独眼无政府主义记者罗莎,有来自德国,深爱茉黛的沃尔特和他的同性恋兄弟罗伯特,有来自俄国的格雷戈里和列夫兄弟。他们的故事里既有年轻人面对爱情,面对参战的热血和激情,也有贵族面对自身权威被挑战,固有观念在逝去的无奈和悲伤,还有寻找值得为之奋斗终身的事业的过程中的觉醒和坚定。作者对每一个虚构人物的刻画都非常细致,同时,基于这段历史写就的小说,不可能避免提及真实存在的历史人物。对此,作者十分严谨,力求与史实最大程度的契合,因此他笔下的历史人物和事件都很真实,且仿佛与其虚构的人物和故事完全融为了一体。

战争不仅改变了每一个微小的个体。从小说的标题看,巨人陨落的同时,必有他者在崛起。陨落的巨人指国家,也指观念,相应的,新崛起的他者也指国家,指观念。

从国家的角度,英国作为传统的日不落帝国,在“一战”前就已经在欧洲感受到了德国崛起的威胁,而在战后,面对战争带来的巨额债务,英国不得不向贵族收取更多的税收。同时,在大规模工人运动爆发以后,英国资本家不能再过分压迫工人阶级,客观的来说,国家收入也少了。法国也有类似的情况,只是小说中没有详述。再来看德国,战前德国发展迅速,战争的失败给德国施加了巨额战争赔款的压力,国内通货膨胀严重,这个刚刚统一几十年的小巨人还没来得及称霸就被打压得体无完肤。欧洲的三个主要国家都在战后损失惨重,相反,最晚加入战争的美国依靠军火生意和成为欧洲国家的债权国而获利不小,并借战后推动国际联盟的成立和“十四点原则”的提出而渐渐主导国际局势,成为崛起的巨人。

从观念的角度,俄国十月革命后,布尔什维克信仰的共产主义不仅在俄国,而且在整个资本主义世界传播,成为了国家制度另一种可能的选择,工人阶级的运动也有了榜样和纲领。此外,对于传统欧洲贵族,高额的税收使其不得不变卖最有价值的土地资产,失去土地的贵族渐渐衰败,旧有的楼上楼下的阶级观念也渐渐淡化,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成为了历史,平等的观念取而代之。正如小说最后一幕描绘的,艾瑟尔与菲兹伯爵在楼梯上狭路相逢,不同于过去在庄园,女仆艾瑟尔要向伯爵低头让路,如今,艾瑟尔向前迈进一步,伯爵无奈地站到一旁,这不仅是两人爱情故事的终结,也是两个阶级之间的和解,甚至是反转。而在政治参与上,女性开始争取更多权利,1918年,英国规定满30周岁的女性拥有选举权,此后世界各国都开始立法赋予女性选举权。

小说三部分的标题很好地总结了整个故事,从天地失色,到巨人之战,再到世界重生。新的世界属于勇敢者,属于奋起抗争的工人阶级,属于力争与男性拥有平等权利的女性,属于向往自由的人们。

爱情改变不了孤独的本质

在七夕这个日子读完了《伪装成独白的爱情》一书,在笔记本上写了不少摘抄。全书由四个人的独白构成,一对失败婚姻的夫妻俩,加上男人的第二个妻子,以及第二个妻子的情人,在看的过程中更喜欢前半段夫妻俩各自的独白,看到后记才知道,果然这是由两本书拼接而成的,作者写作两本书相隔了许多年,亦是时移世易。

我看到豆瓣评论里有一句挺有意思,“其实书名更应该叫《伪装成爱情的独白》”。在爱情里的我们,常常是书中的几种形象:

一个家境良好,美丽优雅的女性,嫁给了市民阶层的男性(书中所说市民阶层大致可理解为富有的中产阶级),她爱他。她想要了解他的想法,她想和他有更加亲密、更加深刻的关系。对方却始终对他关着一扇门,她感到他的心里住着另外一个人,在了解了真相后她选择了离开。在爱里我们可能是她,想尽一切办法走进对方的内心,求而不得,更有甚者,迷失自我,同时强烈的爱也给了对方巨大的压力。在她的独白中有一段是她带着迷茫的心向神父忏悔,神父用他那看破一切的表情告诉她,光有爱是不够的,爱可能变得极度自私,应当要谦卑地去爱,带着信仰。我很欣赏她最终离开的决定,相比书中的另外几个人物,在我看来她的结局是最圆满的。

一个中产阶级家庭长大,父母相敬如宾,礼貌而又疏离,带着深深的骄傲和固执的男性,从第一次见到家里新来的女仆时就感受到了爱情的萌动,但却娶了另一个女人,他不爱她,他们的小孩意外去世后,他在这个家里越发感到束缚。他有一个作家朋友,他们常常分享彼此的生活感受,作家朋友的存在对他来说是一个生命的见证人。他节制地生活,时刻感受着生命的孤独。和第一个妻子离婚以后,他对于孤独的生命体验更加深刻。书里有一段他思念离开了她家的女仆的独白,明知她去了英国,却不知她具体身在何处,即使知道了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在旅途中时空感完全改变,不变的是对她的思念,这段独白非常感人。后来,她回来了,他们结婚以后,他却发现到西欧游历了一圈的女仆已经变了,她不再是他心目中那个虽然贫穷但却会和他平等对话的姑娘了,她已经学会了市民阶层的生活方式,但同时她也一直心怀不安。他最终还是选择了与她离婚。在爱里我们也可能是他,没有在一起时,心怀对另一半的幻想,在一起后却觉得时过境迁,她早已不是自己心目中的样子,才知相见确实不如怀念。

以上仅是从爱情这个单一的视角出发看待这个故事,而从更深层次看,书里的每个人都在爱里寻找着身份的认同,希望通过爱来摆脱孤独。“阶层”这个词在书里反复出现,第一个女人和男人同属较为富裕的中产阶级,第二个女人是男人家的女仆,他们的成长环境迥异。男人的一生都倍感孤独,和来自同一阶层的第一个女人的婚姻反而让他更加孤独,而在和他以为他爱上的第二个女人的婚姻中,他在得到的同时就发现自己已经失去了。阶层之间的差异以及这种差异带来的不可减轻的自卑感在第二个女人的独白中展现得更加明显,她成长在贫穷的家庭中,小时候住在类似洞穴的地方,刚来到男人家里时,她受到了厨娘男仆等人的讥笑。在她的眼里,男人家庭的生活习惯太奇怪了,卫生纸和卫生间地板的颜色一样,每个月都有书商寄来所有的新书,但却很少有人去读新书,等等。在这个全新的世界,她慢慢学习。一直到她嫁给男人以后,所有中产阶级的生活习惯她都已学会,但她内心知道自己只学会了表面,中产阶级隐忍的性格、严肃而又微妙的微笑、推倒一切后还能重来的品质,她从未学会。在和男人的婚姻中,她感到自己仍似“男人的爱宠”,她将男人对她的包容视作施舍,她觉得自己也并不爱他,甚至到男人提出分手的那一刻,她的反应是“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

引用一位豆瓣用户TranquilSep的书评,“对激情的冲动,对迷离之爱的追求与渴望的表象之下,其实是作为一个人对自我的歇斯底里的追问和对身份近乎偏执的探索。男人和女人,都希冀通过爱情来实现对自我身份的某种突破与反叛,希冀通过爱与爱的对象来触及凭借一己之力所无法企及的生命的内核。而他们失望是因为,每个人都是他身上可见与不可见的历史的守护与延续。每一个人,都自成为一个精密的世界。”书里的爱情故事告诉我们,人的本质仍然是孤独,这一事实无法通过任何感情和关系改变,而本书或许确实更切合《伪装成爱情的独白》这一题目。

《论自由》脉络梳理

在“公民社会”书单上看见《论自由》的推荐,想起听过的Justice公开课上Sandel讲授功利主义的政治哲学时对于《论自由》的分析,当时只是看了一些关键段落,大致了解了穆勒的主要思想,这回找来看了全书。

照例我先看了豆瓣上关于这本书不同译本的评价,严复的版本可能不再适合如今的时代(不过“群己权界论”的译法很有概括性),商务印书馆许宝骙的版本据说太过生硬,于是我在图书馆借了两个版本:译林顾肃版和广西师范孟凡礼版。我的感受是,顾肃版胜在李强的导读+顾肃的译者序,孟凡礼版胜在翻译,所以我就两本一块儿看,在读到孟版里部分无法理解的译文时就看看顾肃版后附的英文原文,这样能达到比较好的理解效果。

关于全书主旨:
“本文的目的即是要力主一条非常简明的原则,若社会以强迫和控制的方式干预个人事务,不论是采用法律惩罚的有形暴力还是利用公众舆论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遵守这条原则。该原则就是,人们若要干涉群体中任何个体的行动自由,无论干涉出自个人还是出自集体,其唯一正当的目的乃是保障自我不受伤害。反过来说,违背其意志而不失正当地施之于文明社会任何成员的权力,唯一的目的也仅仅是防止其伤害他人。他本人的利益,不论是身体的还是精神的,都不能成为对他施以强制的充分理由。不能因为这样做对他更好,或能让他更幸福,或依他人之间这样做更明智或更准确,就自认正当地强迫他做某事或禁止他做某事。如果是要对他进行告诫、规劝、说服乃至恳求,这些都可以作为很好的理由,但就是不能以此强迫他,甚或如果他不这样做就让他遭受不幸。要使强迫成为正当,必须认定他被要求禁止的行为会对他人产生伤害。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一部分才必须要对社会负责。在仅仅关涉他自己的那一部分,他的独立性照理说来就是绝对的。对于他自己,对于其身体和心灵,个人就是最高主权者。”——第一章 引言

“第一,只要个人行为仅关一己利害而与他人无干,个人就无需对社会负责。如果有人觉得有必要维护自身利益,不妨对其进行忠告、规诫、劝导乃至回避,社会能够正当地对其行为表达厌恶与责难的措施,仅此而已。第二,对于其任何有损他人利益的行为,个人都应对社会负责,并且如果社会觉得为了自身安全必须施予某种惩处,则行事者还应受到社会舆论或法律的惩罚。”——第五章 论自由原则的应用

关于全书脉络:
1. 思想和言论自由
穆勒假设被压制的言论有三种可能,并分别用逻辑推演和举例的方式论证了压制其中的任何一种言论都是危险的。第一,当被压制的言论是正确的时,我们可能失去获得真理的机会,或者更为严重的是,由于真理的正确性不能被自由公开地讨论,因此它只能作为“僵死的教条而非鲜活的真理而被持有”,这对于人类的理解力和判断力的培育也非常不利。第二,当被压制的言论完全错误时,由于其反面的真理不能与其发生冲突,因而我们可能失去对真理更为深刻和生动的认识。第三,当被压制的言论中包含部分真理和部分谬误时(这也是最常见的情况,即“公认的信条只包含真理的一部分,必须要由不合主流的意见来补充真理的剩余部分”),对其的完全压制使我们丧失了其中的真理部分,也就丧失了完善真理的机会。

2. 个性自由
穆勒引用了洪堡的论述:“人的(真正)目的,或曰由永恒不变的理性指令所规定而非变幻不定的喜好所提示的目的,乃是令其能力得到最充分而又协调的发展,使之成为一个完整而一贯的整体”,“每个人必须不断努力向其趋近,尤其是那些意欲教化同胞的人必须一直关注的目标:就是能力与发展的个性化”,为此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自由,二是千差万别的环境”。这一篇章虽然逻辑性不及思想言论自由部分,但却写得非常振奋人心,在阅读的过程中时常有一种“自己的天赋如此牛逼,怎能被各种教条和规矩束缚”的感觉,甚至我边读边能想象自己在万马奔腾中驰骋(omg…)。这一章的论述大致可分为两个方面,个性自由对于单个个体的作用以及其对于社会发展的作用。于我们个体自身而言,“人性毋宁像是一棵树,需要朝各个方面去成长与发展,并且是根据使它成为一个活体生命的内在力量的倾向去成长和发展”,个性与发展是一致的,个性的舒展让自身接近所能达到的最佳境地。于社会而言,由自由充沛的个人组成的群体也更为蓬勃。在这里,穆勒沿用托克维尔关于民主社会带来的人们日益平庸化倾向的论述,以同时代(19世纪)的中国为反例,指出个性的不自由是导致社会停滞的主要原因,并对当时欧洲可能已有的同质化倾向表示担忧。

3. 社会权力之于个人的限度
在思想自由和个性自由的基础上,穆勒将人的行为分为两种:仅仅关系自身的行为、影响到他人的行为。对于前者,人应当有完全自我掌控的能力,社会至多对此类行为做讥评,但绝不能做出实质性的约束。而对于后者,如果行为伤害他人,则应受到道德和法律的谴责。不过,人都是社会动物,人的多数行为都会对他人有或多或少的影响,穆勒认为即使有部分这类影响,也只能因其行为与他人相关的部分而受谴责,但不能因行为本身而受谴责。进一步的,穆勒指出,反对个人自由受到公众干涉的最大理由是公众的干涉常常是错的。这一篇章的标题我很喜欢,并且在读之前就期待穆勒能做出明确的阐述,但读完以后我感觉穆勒在此中的论述显然是不够的,两种行为的划分界限应当是什么,对于本章论述的基础问题,穆勒没有给出答案,正因为如此,后续的所有论断在我看来都有些苍白无力。不过,联系到最近看了很多的美国历史上最高法院关于第一修正案的各种判例和解释,可以想见美国宪法对于个人自由的包容度如此之高的思想渊源,也可以理解社会为保护自由,限制公权力所作出的妥协和可能付出的代价。

4. 自由原则的几个应用
对于全书确立的两条原则,穆勒从经济贸易和教育等方面论述了它们的应用。关于这两个应用的领域,穆勒自己也承认不是全书的主要内容,而仅是部分延伸,因此暂不研究其论述的完整性。不过,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这一章的末尾,关于政府干涉限度这一重大问题。穆勒列举了三条反对“政府代做或促成某些益于人们的事”的理由,第一是这些事由具有切身利益的个人去完成比政府代做会更好,第二是个人可以通过完成这些事,强化自己的主动能力,这是建立公民社会的基础,穆勒在此又一次沿用托克维尔关于陪审团制度和地方自治的观点,认为这些都是国民教育的一部分,“政府能做的有用之事在于,把自己当做收集与散发经验的中心,使从众多试验中所得的经验得到积极的流通和传播,它的任务在于:让每一个试验者都能从他人的经验中获得教益,而不是只许政府自己试验却绝不容人民试验”。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不必要地增加政府权力乃是一种极大的祸患”。关于这一点的论述,实在太贴合当下许多国家的现状,铿锵有力,振聋发聩。

另外我也在读书笔记中分别摘录了穆勒关于多数意见的暴政和舆论压制的危险、关于政党、关于公共讨论的道德、关于增加政府权力的隐患四个方面的论述,都是非常精彩的段落。其实,19世纪成书的《论自由》虽然是穆勒基于欧洲(主要是英国)的社会状况的论述,但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以上每一个问题都非常明显,让人读来感同身受。每一个民族的现代化过程虽然方式和手段不同,但在人心上,在面临的社会问题上常常是一致的,因此在今天,《论自由》仍值得一读再读。

《论美国的民主》初读总结和回顾

19世纪30年代,距离美国独立宣言发表已经过去了五六十年(但从1607年英国在北美建立第一个殖民地算起,殖民地的许多传统已有两个多世纪),时任总统是开创了一个新的民主时代的Andrew Jackson。法国刚刚经过大革命的洗礼,攻占巴士底狱,发布《人权宣言》,吉伦特派、雅各宾派、热月党人、拿破仑相继执政,波旁王朝复辟,七月革命等等都是托克维尔及其父辈亲身经历的动荡和巨变。在路易菲利普的七月王朝建立没多久,托克维尔和朋友博蒙申请以考察美国的监狱制度为目的,离开了法国,在美国停留数月的时间里,托克维尔实地探访、与多位政界社会界人士和普通民众交流、翻阅书籍和文献资料,对美国的政治和社会制度有了直观的感受,并完成了《论美国的民主》上卷。上卷为作者赢得了很高的名声,五年后,他又着手写作下卷,不同于上卷直接描述美国的各项制度,下卷主要讲述了“平等”对于民主社会的一般影响。

上卷的一个重要观点是,早期移民关于人民主权、地方自治的传统对北美殖民地人民有着深远的影响,从美国的乡镇自治、选举制度、人民参与公共事务、陪审制度等很多方面中都可以看出自由传统的痕迹。关于书中述及的许多具体的制度和民情,其实和现在的美国已经有很大的差异了。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也一直在区分哪些情况在今天的美国仍然存在,而哪些情况至今已经发生了变化,变化的原因又是什么(我想,这可以作为在今天阅读此书的一种视角)。变化之处不少,比如当时美国联邦权、尤其是总统的行政权是很弱的,而州权则相对强,但随着罗斯福新政以及两次世界大战、美苏冷战、反恐等的起起伏伏,现在美国总统的权力与当时相比不可同日而语,尤其是从老布什开始实施的总统signing statement以及现在奥巴马的行政令等颇具争议的行为中可以看出,不仅联邦权相对州权有所扩大,总统的行政权相对国会权也日益扩大;再比如在托克维尔看来,美国重视教育的普及,但不重视科研和高等教育的发展,而如今美国一流的高等教育和科研能力已成为它吸引大量人才的重要原因;另外还有最明显的一点,即托克维尔在上卷最后关于黑人奴隶制度的描述显然已不再适合经过了南北战争和民权运动后,种族主义在任何方面都失去了落脚点,黑人在各界名流中都占有一席之地的今日美国。当然,社会发展的连续性决定了如今的美国仍继承了独立之初从制度的顶层设计到人民的思想精神等更深一层的方面,比如出版自由、结社自由、民主制度自身的纠错能力、对法律的尊重、公民意识、权利观念等。

托克维尔并不是民主的倡导者,从全书来看,他爱自由和独立远胜于民主(他所说的自由主要是指政治自由)。按照他的逻辑,民主带来了人人平等,而平等对人的思想、政治和社会制度、民情等各方面都有重要的影响(整个下卷基本都是在论述平等的影响),其中引起了他的较高警惕的两点影响包括:易导致中央集权以及多数暴政,前者是就一般的民主社会而言,而后者则是主要针对美国的民主。

民主国家在制度上趋向中央集权的逻辑是:民主国家人民喜欢接受简明的一般观念,并自然地产生政府直接领导全体公民的概念(而不需要像贵族制国家一样在君主和臣民之间还有各种贵族的次级权力),因而就产生了统一的立法要求。同时,个人忙于操心个人事业,而将公事更多交给国家管理;每个人都独立,因而每个人都软弱无援,不能指望求助于同样软弱和冷漠的他人,于是只能求助于政府;人民反对任何特权,只有将权力集中于国家,只有国家才能服众。正是这些原因一同导致了民主国家自然的中央集权倾向。

而民主国家容易导致多数的暴政这一点,则是托克维尔对于美国民主最大的担心。他认为:多数在美国拥有无限权威,这不仅体现在制度上,也体现在人民的思想和习惯上。无限权威会破坏自由。联邦党人麦迪逊就曾表示:“如果在一个社会中,较强的派系能够利用这种社会情况随时联合起来压迫较弱的派系,那么可以断言。这个社会将自然而然地陷入无政府状态,是软弱的个人失去抵抗较强的个人的暴力的任何保障。”托克维尔引用了联邦党人的观点,并且认为民主的最终目的是保护少数和个人的权利,而多数的权威是对这一目的的最大威胁。不过,他也指出了美国社会存在对于多数暴政倾向的缓冲和约束制度,比如不存在行政集权(托提出了政治集权和行政集权的概念,将前者界定为对全国性事务的领导权的集中,后者大致是指对地方性事务的领导权的集中),法学家的权威,陪审制度等。虽然后来的学者对于这些制度是否能够有效削弱多数暴政时有质疑,但从美国现在的发展情况来看,诚如拉斯基在导言中所说,托克维尔可能过高估计了多数暴政的威胁,同时也过高估计了他提出的缓冲机制的作用。

我读的同类型学术著作不多,因而全程带着拜读的态度。最令我佩服的是,年仅二十多岁的托克维尔在美国,固然能有很多机会和重要人物交流,但毕竟全程只有几个月的时间,他就能从一个外国人的角度写出关于美国社会多方面的分析。当然很多观察是基于作者的直观印象,他也有许多观点是有失偏颇的,但如果是我,恐怕在任何一个国家呆上十年半载,也不一定会有如此全方位的观察(也许对于吃喝玩乐的地图,倒是可以写出本书了…)。更难得的是,托克维尔本身是带着学习美国的态度去游历的,在写作中,他时时不忘法国,不忘欧洲,可以说关于贵族制和民主制的对比,关于没有经过革命直接到达民主的美国和有着贵族和君主制传统的法国的对比贯穿了整本书,这一方面方便了欧洲读者的阅读,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学术界和制度设计者的思考。托克维尔在上卷自序中就说过:“我们把视线转向美国,并不是为了亦步亦趋地仿效它所建立的制度,而是为了更好地学习适用于我们的东西;更不是为了照搬它的教育之类的制度,我们所要引以为鉴的是其法制的原则,而非其法制的细节。”

站在今天看此书,我有些未完待续的感觉,有许多问题作者没有讲清楚,更重要的是,作者得出的结论都是基于逻辑的推演,而缺乏数据和实证的支持,这当然也是同时代几乎所有学术专著的特点,托克维尔因条件所限而无法完成的许多论证是否能在今天有一个更加丰富,更加有力的答案,这是我最关心的。

最后,给译者点赞。这本书本身在表达上不太像学术专著,通篇文字优美,甚至可以说有些啰嗦,而且许多概念混淆不清。董老先生的翻译很棒,让我这个不怎么读西方学术专著的人都看懂了,致敬。

以上,是第一遍读后的总结和感想。我想我会再读第二遍的,下次也许会有新的视角和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