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永远艰辛,但也不乏温暖

万分期待的The night of,看到一半不想继续,抱着“还是看完吧”的心态继续看下去,结果到最后感受到了温暖。如众多评论所述,此片重点不是推理,不是抓真凶,所谓真相只在最后一集才突然揭露。此片重点乃是美国司法系统,再加上有色人种的人设,多了更多含义。

印象深刻的是贯穿全剧的猫,最后一幕猫悠闲地在烂脚律师家里走来走去,确实温馨。以及对于box警探,从最初的喜欢,到后来无法忍受他的偏执,再到最后发现原来他只是偏执于寻求真相,而非偏执于将男主定罪,感觉他还是个正义的警官。控方律师虽然看着是个很严肃脾气很差的女性,但她得知真相后在庭审陈述时的犹豫,以及面对6 vs 6的陪审团决定,放弃控告的做法,都让人感到温暖。以及,我最喜欢的,烂脚律师最后的庭审陈述,我感觉是这部剧最棒的台词,Two young people committed crime,一一列举crime no.1, crime no.2…在总结案情的同时也总结了全剧,最后以男主仍应得到公正的审判终结,简直太帅。

当然,这不是真相终于揭开,男主终于释放的皆大欢喜。剧集到处可见对于美国司法系统的讽刺。例如,警察办事的效率低下,监狱中的所谓大佬,陪审团成员对于自己被选中的不满等等。这就是一部讽刺掺杂温暖的司法剧。男主在监狱里的经历,他的所见以及所做,对他造成的影响将长期存在。他的朋友离他远去,他在海边抽着大麻想念Andrea,他对于妈妈不相信他的埋怨,这些都不会随风而逝。

正如最后烂脚律师对男主说的,每个人都要负重前行,他的这段牢狱之灾将永远伴随他的人生。After all, everybody has a cross to carry.

陨落与崛起

 半个月在地铁上的时间看完了《巨人的陨落》一书,恰好最近刚听了纽约文化沙龙一期“唐顿庄园前后的世界”播客,都和“一战”前后的历史有关。过去在中国,无论是在教科书中,还是在人们的脑海里,“二战”一直是我们了解较多的,毕竟中国参与了“二战”,而且从时间上,“二战”也离我们更近。然而事实上,“一战”之于欧洲国家,之于世界霸权版图,之于历史的进程,都有着非常重大的影响。

《巨人的陨落》就是基于这段历史写就的宏大篇章。小说线索很多,人物很多,有虚构人物和真实人物,有虚构事件和真实事件,从细微个体的爱情故事、成长故事、争取权利的故事、参战故事写到若干个家族的兴衰,再写到俄国爆发十月革命,战后整个欧洲衰落、美国崛起,旧贵族阶级意识衰落、平等观念崛起的过程,波澜壮阔,激动人心。

 “一战”前夕的欧洲,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大思潮盛行,再加上刚刚萌发出的女权意识,欧洲人心思变。普鲁士统一德意志民族后的二十多年里,德国发展迅速,打破了英国一直努力维系的欧洲均衡局面,同时,强大起来的德国与日渐衰微的奥地利之间的关系也非常微妙,从小说讲述的 “一战”前夕英国与德国上层社会人士的交流中可以看出双方对彼此都怀有戒心。而自1848年马克思发表《共产党宣言》以来,西欧各国都爆发了大规模的工人运动,小说第一部就以英国国王慰问遭遇矿难的矿工家属作为开篇第一个宏大的场面。同时,随着越来越多的女性外出工作,女性参政意识越发强烈,小说中女仆出生的艾瑟尔和伯爵的妹妹茉黛就始终在为女性争取选举权。

从小说塑造的一个个虚构的鲜活人物来说,有来自英国的菲兹伯爵和茉黛兄妹、艾瑟尔和比利姐弟,有来自美国的白宫年轻幕僚格斯和独眼无政府主义记者罗莎,有来自德国,深爱茉黛的沃尔特和他的同性恋兄弟罗伯特,有来自俄国的格雷戈里和列夫兄弟。他们的故事里既有年轻人面对爱情,面对参战的热血和激情,也有贵族面对自身权威被挑战,固有观念在逝去的无奈和悲伤,还有寻找值得为之奋斗终身的事业的过程中的觉醒和坚定。作者对每一个虚构人物的刻画都非常细致,同时,基于这段历史写就的小说,不可能避免提及真实存在的历史人物。对此,作者十分严谨,力求与史实最大程度的契合,因此他笔下的历史人物和事件都很真实,且仿佛与其虚构的人物和故事完全融为了一体。

战争不仅改变了每一个微小的个体。从小说的标题看,巨人陨落的同时,必有他者在崛起。陨落的巨人指国家,也指观念,相应的,新崛起的他者也指国家,指观念。

从国家的角度,英国作为传统的日不落帝国,在“一战”前就已经在欧洲感受到了德国崛起的威胁,而在战后,面对战争带来的巨额债务,英国不得不向贵族收取更多的税收。同时,在大规模工人运动爆发以后,英国资本家不能再过分压迫工人阶级,客观的来说,国家收入也少了。法国也有类似的情况,只是小说中没有详述。再来看德国,战前德国发展迅速,战争的失败给德国施加了巨额战争赔款的压力,国内通货膨胀严重,这个刚刚统一几十年的小巨人还没来得及称霸就被打压得体无完肤。欧洲的三个主要国家都在战后损失惨重,相反,最晚加入战争的美国依靠军火生意和成为欧洲国家的债权国而获利不小,并借战后推动国际联盟的成立和“十四点原则”的提出而渐渐主导国际局势,成为崛起的巨人。

从观念的角度,俄国十月革命后,布尔什维克信仰的共产主义不仅在俄国,而且在整个资本主义世界传播,成为了国家制度另一种可能的选择,工人阶级的运动也有了榜样和纲领。此外,对于传统欧洲贵族,高额的税收使其不得不变卖最有价值的土地资产,失去土地的贵族渐渐衰败,旧有的楼上楼下的阶级观念也渐渐淡化,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成为了历史,平等的观念取而代之。正如小说最后一幕描绘的,艾瑟尔与菲兹伯爵在楼梯上狭路相逢,不同于过去在庄园,女仆艾瑟尔要向伯爵低头让路,如今,艾瑟尔向前迈进一步,伯爵无奈地站到一旁,这不仅是两人爱情故事的终结,也是两个阶级之间的和解,甚至是反转。而在政治参与上,女性开始争取更多权利,1918年,英国规定满30周岁的女性拥有选举权,此后世界各国都开始立法赋予女性选举权。

小说三部分的标题很好地总结了整个故事,从天地失色,到巨人之战,再到世界重生。新的世界属于勇敢者,属于奋起抗争的工人阶级,属于力争与男性拥有平等权利的女性,属于向往自由的人们。

爱情改变不了孤独的本质

在七夕这个日子读完了《伪装成独白的爱情》一书,在笔记本上写了不少摘抄。全书由四个人的独白构成,一对失败婚姻的夫妻俩,加上男人的第二个妻子,以及第二个妻子的情人,在看的过程中更喜欢前半段夫妻俩各自的独白,看到后记才知道,果然这是由两本书拼接而成的,作者写作两本书相隔了许多年,亦是时移世易。

我看到豆瓣评论里有一句挺有意思,“其实书名更应该叫《伪装成爱情的独白》”。在爱情里的我们,常常是书中的几种形象:

一个家境良好,美丽优雅的女性,嫁给了市民阶层的男性(书中所说市民阶层大致可理解为富有的中产阶级),她爱他。她想要了解他的想法,她想和他有更加亲密、更加深刻的关系。对方却始终对他关着一扇门,她感到他的心里住着另外一个人,在了解了真相后她选择了离开。在爱里我们可能是她,想尽一切办法走进对方的内心,求而不得,更有甚者,迷失自我,同时强烈的爱也给了对方巨大的压力。在她的独白中有一段是她带着迷茫的心向神父忏悔,神父用他那看破一切的表情告诉她,光有爱是不够的,爱可能变得极度自私,应当要谦卑地去爱,带着信仰。我很欣赏她最终离开的决定,相比书中的另外几个人物,在我看来她的结局是最圆满的。

一个中产阶级家庭长大,父母相敬如宾,礼貌而又疏离,带着深深的骄傲和固执的男性,从第一次见到家里新来的女仆时就感受到了爱情的萌动,但却娶了另一个女人,他不爱她,他们的小孩意外去世后,他在这个家里越发感到束缚。他有一个作家朋友,他们常常分享彼此的生活感受,作家朋友的存在对他来说是一个生命的见证人。他节制地生活,时刻感受着生命的孤独。和第一个妻子离婚以后,他对于孤独的生命体验更加深刻。书里有一段他思念离开了她家的女仆的独白,明知她去了英国,却不知她具体身在何处,即使知道了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在旅途中时空感完全改变,不变的是对她的思念,这段独白非常感人。后来,她回来了,他们结婚以后,他却发现到西欧游历了一圈的女仆已经变了,她不再是他心目中那个虽然贫穷但却会和他平等对话的姑娘了,她已经学会了市民阶层的生活方式,但同时她也一直心怀不安。他最终还是选择了与她离婚。在爱里我们也可能是他,没有在一起时,心怀对另一半的幻想,在一起后却觉得时过境迁,她早已不是自己心目中的样子,才知相见确实不如怀念。

以上仅是从爱情这个单一的视角出发看待这个故事,而从更深层次看,书里的每个人都在爱里寻找着身份的认同,希望通过爱来摆脱孤独。“阶层”这个词在书里反复出现,第一个女人和男人同属较为富裕的中产阶级,第二个女人是男人家的女仆,他们的成长环境迥异。男人的一生都倍感孤独,和来自同一阶层的第一个女人的婚姻反而让他更加孤独,而在和他以为他爱上的第二个女人的婚姻中,他在得到的同时就发现自己已经失去了。阶层之间的差异以及这种差异带来的不可减轻的自卑感在第二个女人的独白中展现得更加明显,她成长在贫穷的家庭中,小时候住在类似洞穴的地方,刚来到男人家里时,她受到了厨娘男仆等人的讥笑。在她的眼里,男人家庭的生活习惯太奇怪了,卫生纸和卫生间地板的颜色一样,每个月都有书商寄来所有的新书,但却很少有人去读新书,等等。在这个全新的世界,她慢慢学习。一直到她嫁给男人以后,所有中产阶级的生活习惯她都已学会,但她内心知道自己只学会了表面,中产阶级隐忍的性格、严肃而又微妙的微笑、推倒一切后还能重来的品质,她从未学会。在和男人的婚姻中,她感到自己仍似“男人的爱宠”,她将男人对她的包容视作施舍,她觉得自己也并不爱他,甚至到男人提出分手的那一刻,她的反应是“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

引用一位豆瓣用户TranquilSep的书评,“对激情的冲动,对迷离之爱的追求与渴望的表象之下,其实是作为一个人对自我的歇斯底里的追问和对身份近乎偏执的探索。男人和女人,都希冀通过爱情来实现对自我身份的某种突破与反叛,希冀通过爱与爱的对象来触及凭借一己之力所无法企及的生命的内核。而他们失望是因为,每个人都是他身上可见与不可见的历史的守护与延续。每一个人,都自成为一个精密的世界。”书里的爱情故事告诉我们,人的本质仍然是孤独,这一事实无法通过任何感情和关系改变,而本书或许确实更切合《伪装成爱情的独白》这一题目。

《论自由》脉络梳理

在“公民社会”书单上看见《论自由》的推荐,想起听过的Justice公开课上Sandel讲授功利主义的政治哲学时对于《论自由》的分析,当时只是看了一些关键段落,大致了解了穆勒的主要思想,这回找来看了全书。

照例我先看了豆瓣上关于这本书不同译本的评价,严复的版本可能不再适合如今的时代(不过“群己权界论”的译法很有概括性),商务印书馆许宝骙的版本据说太过生硬,于是我在图书馆借了两个版本:译林顾肃版和广西师范孟凡礼版。我的感受是,顾肃版胜在李强的导读+顾肃的译者序,孟凡礼版胜在翻译,所以我就两本一块儿看,在读到孟版里部分无法理解的译文时就看看顾肃版后附的英文原文,这样能达到比较好的理解效果。

关于全书主旨:
“本文的目的即是要力主一条非常简明的原则,若社会以强迫和控制的方式干预个人事务,不论是采用法律惩罚的有形暴力还是利用公众舆论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遵守这条原则。该原则就是,人们若要干涉群体中任何个体的行动自由,无论干涉出自个人还是出自集体,其唯一正当的目的乃是保障自我不受伤害。反过来说,违背其意志而不失正当地施之于文明社会任何成员的权力,唯一的目的也仅仅是防止其伤害他人。他本人的利益,不论是身体的还是精神的,都不能成为对他施以强制的充分理由。不能因为这样做对他更好,或能让他更幸福,或依他人之间这样做更明智或更准确,就自认正当地强迫他做某事或禁止他做某事。如果是要对他进行告诫、规劝、说服乃至恳求,这些都可以作为很好的理由,但就是不能以此强迫他,甚或如果他不这样做就让他遭受不幸。要使强迫成为正当,必须认定他被要求禁止的行为会对他人产生伤害。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一部分才必须要对社会负责。在仅仅关涉他自己的那一部分,他的独立性照理说来就是绝对的。对于他自己,对于其身体和心灵,个人就是最高主权者。”——第一章 引言

“第一,只要个人行为仅关一己利害而与他人无干,个人就无需对社会负责。如果有人觉得有必要维护自身利益,不妨对其进行忠告、规诫、劝导乃至回避,社会能够正当地对其行为表达厌恶与责难的措施,仅此而已。第二,对于其任何有损他人利益的行为,个人都应对社会负责,并且如果社会觉得为了自身安全必须施予某种惩处,则行事者还应受到社会舆论或法律的惩罚。”——第五章 论自由原则的应用

关于全书脉络:
1. 思想和言论自由
穆勒假设被压制的言论有三种可能,并分别用逻辑推演和举例的方式论证了压制其中的任何一种言论都是危险的。第一,当被压制的言论是正确的时,我们可能失去获得真理的机会,或者更为严重的是,由于真理的正确性不能被自由公开地讨论,因此它只能作为“僵死的教条而非鲜活的真理而被持有”,这对于人类的理解力和判断力的培育也非常不利。第二,当被压制的言论完全错误时,由于其反面的真理不能与其发生冲突,因而我们可能失去对真理更为深刻和生动的认识。第三,当被压制的言论中包含部分真理和部分谬误时(这也是最常见的情况,即“公认的信条只包含真理的一部分,必须要由不合主流的意见来补充真理的剩余部分”),对其的完全压制使我们丧失了其中的真理部分,也就丧失了完善真理的机会。

2. 个性自由
穆勒引用了洪堡的论述:“人的(真正)目的,或曰由永恒不变的理性指令所规定而非变幻不定的喜好所提示的目的,乃是令其能力得到最充分而又协调的发展,使之成为一个完整而一贯的整体”,“每个人必须不断努力向其趋近,尤其是那些意欲教化同胞的人必须一直关注的目标:就是能力与发展的个性化”,为此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自由,二是千差万别的环境”。这一篇章虽然逻辑性不及思想言论自由部分,但却写得非常振奋人心,在阅读的过程中时常有一种“自己的天赋如此牛逼,怎能被各种教条和规矩束缚”的感觉,甚至我边读边能想象自己在万马奔腾中驰骋(omg…)。这一章的论述大致可分为两个方面,个性自由对于单个个体的作用以及其对于社会发展的作用。于我们个体自身而言,“人性毋宁像是一棵树,需要朝各个方面去成长与发展,并且是根据使它成为一个活体生命的内在力量的倾向去成长和发展”,个性与发展是一致的,个性的舒展让自身接近所能达到的最佳境地。于社会而言,由自由充沛的个人组成的群体也更为蓬勃。在这里,穆勒沿用托克维尔关于民主社会带来的人们日益平庸化倾向的论述,以同时代(19世纪)的中国为反例,指出个性的不自由是导致社会停滞的主要原因,并对当时欧洲可能已有的同质化倾向表示担忧。

3. 社会权力之于个人的限度
在思想自由和个性自由的基础上,穆勒将人的行为分为两种:仅仅关系自身的行为、影响到他人的行为。对于前者,人应当有完全自我掌控的能力,社会至多对此类行为做讥评,但绝不能做出实质性的约束。而对于后者,如果行为伤害他人,则应受到道德和法律的谴责。不过,人都是社会动物,人的多数行为都会对他人有或多或少的影响,穆勒认为即使有部分这类影响,也只能因其行为与他人相关的部分而受谴责,但不能因行为本身而受谴责。进一步的,穆勒指出,反对个人自由受到公众干涉的最大理由是公众的干涉常常是错的。这一篇章的标题我很喜欢,并且在读之前就期待穆勒能做出明确的阐述,但读完以后我感觉穆勒在此中的论述显然是不够的,两种行为的划分界限应当是什么,对于本章论述的基础问题,穆勒没有给出答案,正因为如此,后续的所有论断在我看来都有些苍白无力。不过,联系到最近看了很多的美国历史上最高法院关于第一修正案的各种判例和解释,可以想见美国宪法对于个人自由的包容度如此之高的思想渊源,也可以理解社会为保护自由,限制公权力所作出的妥协和可能付出的代价。

4. 自由原则的几个应用
对于全书确立的两条原则,穆勒从经济贸易和教育等方面论述了它们的应用。关于这两个应用的领域,穆勒自己也承认不是全书的主要内容,而仅是部分延伸,因此暂不研究其论述的完整性。不过,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这一章的末尾,关于政府干涉限度这一重大问题。穆勒列举了三条反对“政府代做或促成某些益于人们的事”的理由,第一是这些事由具有切身利益的个人去完成比政府代做会更好,第二是个人可以通过完成这些事,强化自己的主动能力,这是建立公民社会的基础,穆勒在此又一次沿用托克维尔关于陪审团制度和地方自治的观点,认为这些都是国民教育的一部分,“政府能做的有用之事在于,把自己当做收集与散发经验的中心,使从众多试验中所得的经验得到积极的流通和传播,它的任务在于:让每一个试验者都能从他人的经验中获得教益,而不是只许政府自己试验却绝不容人民试验”。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不必要地增加政府权力乃是一种极大的祸患”。关于这一点的论述,实在太贴合当下许多国家的现状,铿锵有力,振聋发聩。

另外我也在读书笔记中分别摘录了穆勒关于多数意见的暴政和舆论压制的危险、关于政党、关于公共讨论的道德、关于增加政府权力的隐患四个方面的论述,都是非常精彩的段落。其实,19世纪成书的《论自由》虽然是穆勒基于欧洲(主要是英国)的社会状况的论述,但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以上每一个问题都非常明显,让人读来感同身受。每一个民族的现代化过程虽然方式和手段不同,但在人心上,在面临的社会问题上常常是一致的,因此在今天,《论自由》仍值得一读再读。

《论美国的民主》初读总结和回顾

19世纪30年代,距离美国独立宣言发表已经过去了五六十年(但从1607年英国在北美建立第一个殖民地算起,殖民地的许多传统已有两个多世纪),时任总统是开创了一个新的民主时代的Andrew Jackson。法国刚刚经过大革命的洗礼,攻占巴士底狱,发布《人权宣言》,吉伦特派、雅各宾派、热月党人、拿破仑相继执政,波旁王朝复辟,七月革命等等都是托克维尔及其父辈亲身经历的动荡和巨变。在路易菲利普的七月王朝建立没多久,托克维尔和朋友博蒙申请以考察美国的监狱制度为目的,离开了法国,在美国停留数月的时间里,托克维尔实地探访、与多位政界社会界人士和普通民众交流、翻阅书籍和文献资料,对美国的政治和社会制度有了直观的感受,并完成了《论美国的民主》上卷。上卷为作者赢得了很高的名声,五年后,他又着手写作下卷,不同于上卷直接描述美国的各项制度,下卷主要讲述了“平等”对于民主社会的一般影响。

上卷的一个重要观点是,早期移民关于人民主权、地方自治的传统对北美殖民地人民有着深远的影响,从美国的乡镇自治、选举制度、人民参与公共事务、陪审制度等很多方面中都可以看出自由传统的痕迹。关于书中述及的许多具体的制度和民情,其实和现在的美国已经有很大的差异了。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也一直在区分哪些情况在今天的美国仍然存在,而哪些情况至今已经发生了变化,变化的原因又是什么(我想,这可以作为在今天阅读此书的一种视角)。变化之处不少,比如当时美国联邦权、尤其是总统的行政权是很弱的,而州权则相对强,但随着罗斯福新政以及两次世界大战、美苏冷战、反恐等的起起伏伏,现在美国总统的权力与当时相比不可同日而语,尤其是从老布什开始实施的总统signing statement以及现在奥巴马的行政令等颇具争议的行为中可以看出,不仅联邦权相对州权有所扩大,总统的行政权相对国会权也日益扩大;再比如在托克维尔看来,美国重视教育的普及,但不重视科研和高等教育的发展,而如今美国一流的高等教育和科研能力已成为它吸引大量人才的重要原因;另外还有最明显的一点,即托克维尔在上卷最后关于黑人奴隶制度的描述显然已不再适合经过了南北战争和民权运动后,种族主义在任何方面都失去了落脚点,黑人在各界名流中都占有一席之地的今日美国。当然,社会发展的连续性决定了如今的美国仍继承了独立之初从制度的顶层设计到人民的思想精神等更深一层的方面,比如出版自由、结社自由、民主制度自身的纠错能力、对法律的尊重、公民意识、权利观念等。

托克维尔并不是民主的倡导者,从全书来看,他爱自由和独立远胜于民主(他所说的自由主要是指政治自由)。按照他的逻辑,民主带来了人人平等,而平等对人的思想、政治和社会制度、民情等各方面都有重要的影响(整个下卷基本都是在论述平等的影响),其中引起了他的较高警惕的两点影响包括:易导致中央集权以及多数暴政,前者是就一般的民主社会而言,而后者则是主要针对美国的民主。

民主国家在制度上趋向中央集权的逻辑是:民主国家人民喜欢接受简明的一般观念,并自然地产生政府直接领导全体公民的概念(而不需要像贵族制国家一样在君主和臣民之间还有各种贵族的次级权力),因而就产生了统一的立法要求。同时,个人忙于操心个人事业,而将公事更多交给国家管理;每个人都独立,因而每个人都软弱无援,不能指望求助于同样软弱和冷漠的他人,于是只能求助于政府;人民反对任何特权,只有将权力集中于国家,只有国家才能服众。正是这些原因一同导致了民主国家自然的中央集权倾向。

而民主国家容易导致多数的暴政这一点,则是托克维尔对于美国民主最大的担心。他认为:多数在美国拥有无限权威,这不仅体现在制度上,也体现在人民的思想和习惯上。无限权威会破坏自由。联邦党人麦迪逊就曾表示:“如果在一个社会中,较强的派系能够利用这种社会情况随时联合起来压迫较弱的派系,那么可以断言。这个社会将自然而然地陷入无政府状态,是软弱的个人失去抵抗较强的个人的暴力的任何保障。”托克维尔引用了联邦党人的观点,并且认为民主的最终目的是保护少数和个人的权利,而多数的权威是对这一目的的最大威胁。不过,他也指出了美国社会存在对于多数暴政倾向的缓冲和约束制度,比如不存在行政集权(托提出了政治集权和行政集权的概念,将前者界定为对全国性事务的领导权的集中,后者大致是指对地方性事务的领导权的集中),法学家的权威,陪审制度等。虽然后来的学者对于这些制度是否能够有效削弱多数暴政时有质疑,但从美国现在的发展情况来看,诚如拉斯基在导言中所说,托克维尔可能过高估计了多数暴政的威胁,同时也过高估计了他提出的缓冲机制的作用。

我读的同类型学术著作不多,因而全程带着拜读的态度。最令我佩服的是,年仅二十多岁的托克维尔在美国,固然能有很多机会和重要人物交流,但毕竟全程只有几个月的时间,他就能从一个外国人的角度写出关于美国社会多方面的分析。当然很多观察是基于作者的直观印象,他也有许多观点是有失偏颇的,但如果是我,恐怕在任何一个国家呆上十年半载,也不一定会有如此全方位的观察(也许对于吃喝玩乐的地图,倒是可以写出本书了…)。更难得的是,托克维尔本身是带着学习美国的态度去游历的,在写作中,他时时不忘法国,不忘欧洲,可以说关于贵族制和民主制的对比,关于没有经过革命直接到达民主的美国和有着贵族和君主制传统的法国的对比贯穿了整本书,这一方面方便了欧洲读者的阅读,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学术界和制度设计者的思考。托克维尔在上卷自序中就说过:“我们把视线转向美国,并不是为了亦步亦趋地仿效它所建立的制度,而是为了更好地学习适用于我们的东西;更不是为了照搬它的教育之类的制度,我们所要引以为鉴的是其法制的原则,而非其法制的细节。”

站在今天看此书,我有些未完待续的感觉,有许多问题作者没有讲清楚,更重要的是,作者得出的结论都是基于逻辑的推演,而缺乏数据和实证的支持,这当然也是同时代几乎所有学术专著的特点,托克维尔因条件所限而无法完成的许多论证是否能在今天有一个更加丰富,更加有力的答案,这是我最关心的。

最后,给译者点赞。这本书本身在表达上不太像学术专著,通篇文字优美,甚至可以说有些啰嗦,而且许多概念混淆不清。董老先生的翻译很棒,让我这个不怎么读西方学术专著的人都看懂了,致敬。

以上,是第一遍读后的总结和感想。我想我会再读第二遍的,下次也许会有新的视角和发现。

婚纱

最近身边三个朋友在忙的事儿都和结婚有关,一个是去年年底身在澳洲的大学室友甲鱼纸突然说她和相识不到一年的初恋小男朋友领了澳洲的结婚证,一个是去年12月已在男方家办了婚礼、今年元旦在女方家办并且我去第一回当了伴娘的、男女双方都是我研究生同学的喜事,还有一个是去年12月我在德国出差 时高中同学南瓜算好时差、告诉我准备订婚、前天发给我看她去美国见同为我高中同学的男朋友时试穿的 婚纱照。

(我很确定,以上是我近半年来写的最长的一句句子…)

大学室友的澳洲爱情故事我从未参与其中,我是在完全不知道前因的情况下突然被告知她领证的事的,但我心知,做出这样决定的她必有过多番踌躇。只是,这样荡漾又纠结的心理,经过一个漂洋过海,传到我们耳边时,也就成了微信上的只言片语。不过另外两段故事,我却都有过见证或是参与。

已经办婚礼的两位都是我在五道口的同学,女生是硕士,和我更熟一些,男生是直博生,和我们也是一届的,只是不在一起上课而已。从14年开学他们认识,互生好感,到14年年底时女生还经常纠结两人暧 昧的关系,再到没过多久两人终于在一起,15年10月时突然告诉我女生已经怀孕一个月,双方都有些慌乱但也决定立刻筹办婚礼并邀我做伴娘,这段过程我们这些朋友是始终看着的。虽然私下里我和朋友也聊起过,感叹年轻人太冲动(…),在女生忙着毕业论文和找工作,男生忙着博资考的时候又要待产又要办 婚礼还要考虑一大堆麻烦事,有些匆忙,但那天当我身为伴娘,真正身处婚礼现场时,听着司仪说着煽情的话语,看着新娘挽着爸爸的手,看着新郎新娘和双方父母鞠躬,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女儿出嫁时父母的心情。我又突然觉得好像之前的想法都是多余的,只希望他们幸福就好。就像前天南瓜发给我试穿婚纱的照片问我意见时,我本来感觉按照他们的计划,现在就考虑婚纱的事会不会有点早,但看着南瓜发来的不怎么清晰的照片以及她各种求点赞的表情,我只想,她笑得可以更好看一点。高中的时候,虽然南瓜和我每天都饱受老罗的摧残,每天处在做题、背历史的疯狂状态中,但我们还是会抽出些时间来一起看外滩画报,分享前个周末看的 Gossip Girl(虽然不太好意思承认当时的品味,但 GG 还真是我看的第一部美剧)。我记得那么清楚,她当时不止一次说过,自己将来非 Vera Wang 的婚纱不 穿。后来,Vera Wang 在上海开了店,我们还一起在店门口驻足。原来口味真的会变,前天我提起这事 时,南瓜只说了句改主意了。不过,不得不说,Rosa Clara 里她看上的那款,很符合爱穿蕾丝的她。

很久以前在人人上看到一个相册,照片都是新郎第一次看到身穿婚纱的新娘时的表情,当时只觉感人,立刻点了分享。然女子披上嫁衣,两方许下誓言,只是故事的开始。往后的人生,即便没有大起大落,也有太多磕磕绊绊,家长里短,亦或事业上的转折,世界观的变化,「两人都能互相扶持,共同成长」,说起来简单,其实很难很难。退而求其次,如果步伐不一致,你愿意等等我,我愿意追赶上你,一生也就在这赶赶、等等中过去,这样也是很难得了。如果还是不能达到,至少有牵着手一起面对这美好而又残酷的烟火人间的勇气,也够了吧。